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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大有产研医疗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0310125466)、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0310125467)、合同专用章(编号:35010310125468)、法人章(白碧石),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正安县桴焉乡生态旅游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0324MJR9679659)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广南县珠琳镇阿卡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457000650201,开户行:云南广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琳支行,账号:430002351912801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勐海县晓合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5328220157094,登报作废。
■遗失声明:广州大玩家凯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T3FXU)遗失备案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杭州韩酷科技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羊坝头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1202020109900158093,核准号:J33100393366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三明市梅列区疆南特产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2MA301XAR2J)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鲁山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0423MJ0A42698L,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杭州市拱墅区文学创作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105679872330D)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税务登记证、成立至今的财务凭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3100231209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哈尔滨玖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本、副本,证号:239900110009,有效期2024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兴县蔡家会镇冯乐村经济发展合作总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41123MA0K8RCT6Q)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王向中),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蔚县吉家庄镇二庄子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北爱思乡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490KQF5G)不慎遗失原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833K)不慎遗失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境外投资证第N1000201900330号,境外企业:瑞基美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瑞典柏丽(欧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注册号:11000045010228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霖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ECG2X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和平区曜明堂餐饮店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1MA07J8RL2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知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KDG4R99D,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中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7BNHB4L,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红桥区艾宝陆技术服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不慎遗失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6MA82F00X5N,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胡尧澄遗失安置协议,结算协议,拆迁协议等原件各一份,档案号:2-1-004、2-1-005、2-1-01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屠关友遗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编号:2-1-08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杨再林遗失广东隆生商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4张,票号:1414615,金额:7245元;票号:1414615,金额:6300元;票号:20190256,金额:3885元;票号:00009147,金额:840元;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鸿晟新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1A55085)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怀柔自在自然乡村发展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116MJ03792322)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匠音维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TRCM6T)作废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高登亚特(北京)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TJPXQ)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黔西市怡才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20522MJT024135D)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胡德华,电话:14786103388。
■注销公告:平利县茶文化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6MJU8353191)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工业园区 ,电话:0915-8411360,特此公告。另单位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6MJU8353191;公章一枚,编号:6109260036627,声明作废。平利县茶文化研究会,2026年9月15日。
■注销公告:北京瑞翔达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C68D6L)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燕江,清算组负责人:徐燕江,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郸城县城关镇乐贝幼儿园于 2026年 9 月 13 日召开理事会, 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 于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张金芝,联系电话:13033907778。
■注销公告:郸城县城关镇大拇指幼儿园于 2026年 9 月 13 日召开理事会, 决定清算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郑平华,联系电话:13592299292。
■注销公告:富宁县计划生育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2628351852651N)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黄桂秋,电话:13577652460。
■注销公告:保靖县毛沟镇世纪星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3125395558577P)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郑利平,电话:13787919418。
■注销公告:新邵县铁人三项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522MJJ514849N),因没有经费来源,经理事会决议申请注销,请有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申报,联系人:肖伟群,电话:18607397659。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江油市武都宏雨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781560744972C)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注销本幼儿园。请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幼儿园申报债权债务事宜,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联系人:余燕,电话:13890124792。
■注销公告:平利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6305518767B)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大什字50号,电话:0915-8418568,特此公告。平利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2026年9月16日。
■注销公告:平利县上廉户外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63569575245)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大什字50号,电话:0915-8418568,特此公告。平利县上廉户外运动协会, 2026年9月16日。
■注销公告:平利县广佛镇秋河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926MJY5052880)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小区D4栋102室,电话:17349167666,特此公告。平利县广佛镇秋河幼儿园, 2026年9月16日。
■注销公告:平利县新蕾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9265807949698)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黄金水岸小区1栋1层良匠画艺工作室,电话:15991957668,特此公告。平利县新蕾幼儿园,2026年9月16日。
■注销公告:平利县兴隆镇中坪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926MJ0024351E)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兴隆镇蒙溪街村五组,电话:15029458582,特此公告。平利县兴隆镇中坪幼儿园,2026年9月16日。
■注销公告:平利县城关镇长沙铺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926MJY3702991),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黄金水岸小区1栋2403室,电话:15191544022,特此公告。平利县城关镇长沙铺幼儿园,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延安新村社区发展协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清算组电话:13588830831。杭州市拱墅区天水街道延安新村社区发展协会,2026年9月16日。
■债权债务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新余市医院管理学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市医院管理学会工作会议,会议一致同意新余市医院管理学会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医院管理学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联系人:胡菲,电话:138790
49669,地址:新余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13楼。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杜墓村映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26455。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杜墓村映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新生村利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26172。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新生村利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陈村新农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21970。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陈村新农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礼门村阳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566071。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礼门村阳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村同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13827。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银湖村同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新常村大拇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13150。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新常村大拇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春建乡大唐村惠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92198。杭州市富阳区春建乡大唐村惠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观前村时代先锋社会组织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566071。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观前村时代先锋社会组织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千家村谢圣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88515。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千家村谢圣岭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沈家坞村亲民亲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437494。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沈家坞村亲民亲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上山村丰荷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58972597。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上山村丰荷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6年9月16日。
■公告:本企业瑞典柏丽(欧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兰颖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兰颖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兰颖,电话:18519364598。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解聘通知书
周湘玲同志:
因你本人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单位拟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特此通知。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7日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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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4-15版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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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1强清8号之一
2026年9月8日,杭州服装(集团)神驰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公司)清算组以本院已裁定受理神驰公司破产清算案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神驰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经查,本院于2026年2月10日裁定受理神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神驰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神驰公司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神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故向本院申请对神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6年9月8日作出(2026)浙01破申204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神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因本院已依法裁定受理神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故清算组申请终结神驰公司清算程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9月9日裁定终结神驰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2026年9月9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平顶山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李军跃、张彩霞、李军会: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行诉你们与平顶山市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宗金坡、曲伟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0402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段海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智广诉你与薛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浩森、朱梦圆:
本院受理原告段俊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饭哒餐饮店、王顺芳:
本院受理原告代一朴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饭哒餐饮店、王顺芳:
本院受理原告朱鹏辉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311强清5-4号
本院依据李效成、王楠的申请,于2026年7月31日作出(2026)豫0311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洛阳效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于2026年9月10日指定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担任洛阳效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陈亚芳为清算组负责人。洛阳效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洛阳效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债权申报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61号国宝大厦27层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清算组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777213671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应于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洛阳效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1月2日下午3:00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四楼406会议室(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0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水芬、李荣忠: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被告李水芬、李荣忠、贵阳龙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06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谯晓华、叶其美、施雯、赵仕钰、罗昌进:
本院已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被告谯晓华、叶其美、施雯、赵仕钰、罗昌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2403、12404、12405、1240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猛、吴世凤、张顺尧、宋进、雷远芳、程琼、严罗燕、夏俊峰、贵州多彩贵州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刘猛、吴世凤、张顺尧、宋进、雷远芳、程琼、严罗燕、夏俊峰、贵州多彩贵州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共七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8662、18665、18666、18667、18668、18669、18671号。现依法向刘猛、吴世凤、张顺尧、宋进、雷远芳、程琼、严罗燕、夏俊峰、贵州多彩贵州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贞科: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671号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兰分理处与罗贞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3日9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开菊、韦佩忠: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672号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兰分理处与陈开菊、韦佩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3日9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甘志明: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6979号金永根与甘翔、甘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1月3日10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永德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439号],现依法向被告李涛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开庭传票、变更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综治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806号
本院受理常州市云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林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464号
常州叁人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亲邻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叁人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4974号
本院受理的胡兰萍、胡伟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被告履行购房合同,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房款10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66号
王曙锦:
本院受理的孙唯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孙唯诉称,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孙唯借款偿还的公积金贷款75220元各半承担;拖欠物业费、过户费、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3138号
江苏润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雨竹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及补充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1960号之一
本院于2026年7月13日对原告上海蒙淮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琴妹、杨立强、蒋冰清、姜展刚、第三人常州恒腾包装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26)苏0402民初196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文书中出现的“案件受理费11728元,公告费900元,合计12628元,由上海蒙淮实业有限公司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17728元,公告费900元,合计18628元,由上海蒙淮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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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6日
赵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被申请人:石家庄梓伦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董峰、李国伟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赵劳人仲案[2026]第118号、第122号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该裁决的,可自该裁决书送达你单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申请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9月2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6年9月10日指定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担任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10月16日前,向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华业大厦五楼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马庆伟律师,联系电话:13909946099,同时可通过微信及网络方式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一楼八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和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个人代理出席会议,应提交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和指派函。
特此公告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5日
邢台仲裁委员会公告
龚胜利:
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桥东支行(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邢仲字第224号)。申请人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本金133648.27元及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利息693元、违约金2859.74元,合计137201.01元,以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违约金等;2、依法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冀DDF3679机动车(车辆识别号LJSWH4067PN305425)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和仲裁庭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仲裁风险责任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等。答辩期满后3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路与永祥路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层,邮政编码:054001,电话0319-3288733)
邢台仲裁委员会公告
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桥东支行(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邢仲字第223号)。申请人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本金122957.97元及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利息4198.54元、违约金2873.68元,合计130030.19元,以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违约金等;2、依法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冀DF42534机动车(车辆识别号LSJW94691NG133462)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和仲裁庭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仲裁风险责任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等。答辩期满后3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路与永祥路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层,邮政编码:054001,电话0319-3288733)
邢台仲裁委员会公告
康占峰:
邢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桥东支行(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5邢仲字第219号)。申请人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本金120285元及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利息1834.04元、违约金2861.39元,合计124980.43元,以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违约金等;2、依法裁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冀DDJ7052机动车(车辆识别号LSJWH4068PN302033)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被申请人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不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和仲裁庭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仲裁风险责任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等。答辩期满后3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本会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路与永祥路交叉口西北角综合楼7层,邮政编码:054001,电话0319-3288733)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利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苗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冀0131民初2984号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斌、刘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支行与被告李斌、刘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斌、刘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支行贷款本金100000元,利息6801.44元,本息合计106801.44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9月17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36元,由被告李斌、刘俊负担。公告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被告李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青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支行与被告张青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青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八公山支行贷款本金190000元,利息2993.41元,本息合计192993.41元(利息计算至2025年9月17日,之后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160元,由被告张青云负担。公告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被告张青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汤本娟: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与被告汤本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汤本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贷款本金259000元,利息2508.5元(含罚息、复利,截至2026年3月18日),之后利息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至清偿之日时止;二、被告汤本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5268元,由被告汤本娟负担。公告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被告汤本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徐井绪:
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与被告徐井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17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徐井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贷款本金220000元,利息1975.24元(含罚息、复利,截至2026年3月19日),之后利息以实际欠付本金为基数,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至清偿之日时止;二、被告徐井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4674元,由被告徐井绪负担。公告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被告徐井绪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朝元:
本院受理原告栾琳凤与被告申朝元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405民初22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原告栾琳凤与被告申朝元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栾琳凤负担。公告费320元,由原告栾琳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诉被告你方信用卡纠纷案件,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佳佳:
本院受理的原告旬邑银虎家庭农场有限公司诉你和刘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职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钟萍、程旭、付江琴、何海都、蔺端娜:
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等(2026)黔0103民初21375、21372、21366、21365、21439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提交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三桥人民法庭(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旺角金座5号楼2单元3楼,联系电话:0851-84859362)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02民初3932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遵涛与被告王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02民初3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编号:2026007
南京汇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你校立即整改,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书面上报整改结果。截至目前,我局仍未收到你校书面上报整改结果,你校未完成整改。根据《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之规定,你校不再具备办学条件,不予延续办学许可,不得开展任何招生、培训活动,应当主动向行政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办学。
南京市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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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6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王锦与被告陈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2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陈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锦借款235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静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被告李静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396924.19元及截止2026年3月25日的利息8091.03元,并支付2026年3月2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律师费4280元;且原告对被告名下抵押的房产有优先受偿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30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边建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被告边建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15050.1元及截止2026年3月25日的利息2287.43元,并支付2026年3月26日起至款清之日止的利息、律师费2160元;且原告对被告名下抵押的房产有优先受偿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高永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81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里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英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省美佳商贸有限公司:
吴文慧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英劳人仲案字〔2026〕4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英劳人仲案字〔2026〕40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英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黄冈市轩伍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旗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英劳人仲案字〔2026〕3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英劳人仲案字〔2026〕31-2号仲裁裁决书。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宣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宣城市三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范新祥:
申请人宣城盛源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宣城市三和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范新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委已依法受理,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宣仲案字〔2026〕第262号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案卷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连云港渝石军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鼎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蔡贤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陈元超(身份证号码:5105221983****0696):
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向你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你于2023年3月起在绍兴柯桥三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自2023年3月起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请你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2023年3月至5月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6587.56元(大写:陆仟伍佰捌拾柒元伍角陆分)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
账户名: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合江少岷路支行
账号:230434910902490027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5982896,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腾海云(身份证号码:6321211971****0032):
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向你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你于2021年3月起在开平市隆新运输有限公司重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自2021年3月起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请你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2021年3月至6月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7292.04元(大写:柒仟贰佰玖拾贰元零肆分)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
账户名: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合江少岷路支行
账号:230434910902490027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5982896,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张静(身份证号码:5002341988****1986):
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向你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你于2023年5月起在启东莱士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自2023年5月起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请你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2023年5月至6月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4564.94元(大写: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肆分)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
账户名: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合江少岷路支行
账号:230434910902490027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5982896,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钟敏华(身份证号码:3522311988****2110):
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向你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你于2024年9月起在陕西汉中勉县泰达华尊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重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自2024年9月起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请你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2024年9月至10月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4628.7元(大写:肆仟陆佰贰拾捌元柒角)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
账户名: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合江少岷路支行
账号:230434910902490027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5982896,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告知书送达公告
肖强(身份证号码:5221321987****2215):
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向你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你于2024年2月起在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有型世界理发店重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及《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自2024年2月起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请你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2024年2月至4月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6847.47元(大写:陆仟捌佰肆拾柒元肆角柒分)至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账户。
账户名: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合江少岷路支行
账号:230434910902490027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0-5982896,联系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荔城大道198号合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2703号
丹阳雅控建材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钱方高能物资有限公司、武汉奕仁科技有限公司、何颖、深圳市贰陆零柒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华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镇江云盛月禾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丹阳雅控建材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钱方高能物资有限公司、武汉奕仁科技有限公司、何颖、深圳市贰陆零柒贸易有限公司、湖南省华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49号
中昇辽鹏贸易(镇江)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顺侨商贸有限公司、豫燊科技实业(河南)有限公司、山东铭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精益电器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盐城聿满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昇辽鹏贸易(镇江)有限公司、常州添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顺侨商贸有限公司、豫燊科技实业(河南)有限公司、山东铭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精益电器厂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201号
江苏常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晔龙、奚小娟: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丰一园冷暖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常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晔龙、奚小娟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雄飞:
本院受理的原告天宁区茶山美尚门窗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4511号
本院受理的陈玉琴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陈玉琴诉称,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黄浩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诉讼费由黄浩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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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6日
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亿德和玻璃产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东红等9人与你单位经济补偿金等争议(东劳人仲案字(2026)206-214号),肖婷等58人工资等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6)215-270号、272号、284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时00分、2026年10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原武家山宾馆A205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衡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014号
文克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被告文克俭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01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0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文克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支付贷记卡透支本金人民币57997.45元、利息人民币16055.5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3912.3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6月1日,此后产生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贷记卡透支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50元、公告费66.67元,由被告文克俭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008号
艾力·麦麦提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被告艾力·麦麦提敏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艾力·麦麦提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支付贷记卡透支本金人民币108856元、利息人民币19283.34元、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1824.25元、手续费2767.3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6月1日,此后产生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贷记卡透支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98元、公告费66.67元,由被告艾力·麦麦提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4013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被告罗兰银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4013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0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罗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支付贷记卡透支本金人民币68977.25元、利息人民币22991.28元、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6276.5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6月1日,此后产生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贷记卡透支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00元、公告费66.67元,由被告罗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朱绪荣、朱俊:
本院受理原告邹日旭与被告朱绪荣、朱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同舟: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瑶海区新访数码产品店(个体工商户)与被告张同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8956号
彭易友:
本院受理原告赵广明与被告彭易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123民初8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6765号
许冰冰:
本院受理顾文洁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67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4360号
本院受理黄娟娟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43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2026年9月9日补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23民初4186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7232.64元、利息人民币1234.94元(含借期内利息、复利和罚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5日,实际请求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马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23民初4185号
陈志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利息人民币1316.81元(含借期内利息、复利和罚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5日,实际请求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院新马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323民初4187号
马川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县支行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9870元、利息人民币9096.09元(含借期内利息、复利和罚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5日,实际请求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马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翁丽娟、贵州中铁彩虹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被告翁丽娟、贵州中铁彩虹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3646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岩区金仓路5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6750号
邹传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贵州中典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邹传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6750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7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邹传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609982.41元、利息40442.20元、罚息3124.51元(金额暂计算至2026年7月21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邹传冬名下位于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国际城二组团二标段(六期)36栋1单元15层4号的房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60元、公告费50元,由被告邹传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91执2210号
许广华:
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广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陈仁漫、许梓恩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终止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388号翠茗湾2栋3104室房屋的拍卖、变卖及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831民初609号
曹锦军: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党鑫、王浪、曹锦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831民初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7874号
罗士忠:
本院受理原告范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鉴定申请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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