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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福州极光闪购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111013463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定远县界牌集镇徐小村救急难互助社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41125MJA951428D,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定远县界牌集镇永宁社区救急难互助社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41125MJA949280H,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深圳市湖北南漳商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91668J,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乐至县金顺玉河沟村扶贫互助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12022551026004J)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清涧县宽州镇大岔则村集体经济联合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07200031380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涧县支行,账号:2603550104001558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泽普县分局开户许可证不慎丢失,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普支行,账号:3012350009200015455,核准号:J894500005130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融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821002444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惠安县清风糖饮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21MACLTHY17N)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习水门道门窗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330MA6HBA1B7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330313940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陂头镇花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6235989299050)不慎遗失法人章一枚(法人姓名:傅建强);遗失中国农业银行连平西苑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44204101040000887,核准号:J59830002325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宁武县涔山乡秋千沟村民委员会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17000145406,开户行:山西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芽山支行,账号:3070610201101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吉州区悦宴楼酒楼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608030108222 ,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新品有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568U17F)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紫翔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474216T)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嘉艺仟华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558DM39)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胖莉娇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4FD817C)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涂义超运输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5MA04R2WY53)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美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55677X5)不慎遗失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L-BJ-CJ0061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佐热古丽·图尔荪遗失石河子大学(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证号:107595202505001331;护士职业证,编号:2017XJ002322;聘书;(自治区级专科合格证)合格证,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丹丹将与长春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于长春恒大御峰二期1-1号楼108号房间,编号:0000000001231682)一式四份,全部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莉娟将与长春泽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于长春恒大帝景一期2栋1单元2002号房间,编号:000000000880969)一式五份,全部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马小云将与长春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于长春恒大御景一期7栋1单元1401号房间,编号:000000000759747)一式五份,全部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田兴平将与长春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于长春恒大御景一期5栋3单元406号房间,编号:000000000872724)一式五份,全部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丁海东不慎遗失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码:210210700000682;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编码:20222121015040419901005563X,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深圳华科智擎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GYA63N)作废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金鑫信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66773525R)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华芯智驭(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G0170E5W)作废法定名称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麻辣亦站餐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KL86NA00)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减少至15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天津中楚创宇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减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DK5C7E8D,拟将注册资本由2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45日内向公司提出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雅里村乡贤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1102MJ99221906)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李长春,电话:15990882288。
■注销公告:国文华夏(北京)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30BA893,经合伙人决议,拟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人:崔海峰、桑春花,请债权债务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邵阳市双清区东城互助养老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502MJJ9503927)经理事会决议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特此公告。联系人:李和平,电话: 15576492559。
■注销公告:福清市聚华天馨美术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81MJB626539A,本单位经内部决议,拟向民政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如有相关债权单位或个人,请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申报债权。联系人:林毅寒,联系电话:18596791686。
■注销公告:平利县文化广场中老年交谊舞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9265966660217),现已启动注销清算程序。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债权证明材料到本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女娲文化广场,电话:18829759336,特此公告。平利县文化广场中老年交谊舞协会,2026年9月10日。
■注销公告:平武县平通佳燕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0727076110097F)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注销本幼儿园,请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幼儿园申报债权债务事宜,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联系人:余燕,电话:13890124792。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嘉艺仟华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558DM39)经股东和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胖莉娇、徐石磊,清算组负责人:胖莉娇,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债权债务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新余市梦之蓝爱心协会于2026年9月9日经第二届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民主建国会新余市委员会批准,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新余市梦之蓝爱心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联系人:胡数英,电话:13307909867,地址:新余市竹山路建筑服务公司。
公章新旧更换公告声明
公司名称:慈溪市浙浩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EU67132N。自2026年9月10日起,原公章(编号:33028210298463)财务章(编号:33028210298464)法人章作废。新公章(编号:33028210339972)财务章(编号:3302821033
9973)法人章启用。权利人可持相关凭证,自该日起三个月内与我司确认。未经确认,均为默认。若非本公司行为形成的,以谁盖章谁承担责任。包括担保、经济、刑事、法律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
声明人:慈溪市浙浩贸易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0日
公章新旧更换公告声明
公司名称:慈溪市瑞浩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CHQUU1Y。自2026年9月10日起,原公章(编号:33028210214370)财务章(编号:33028210214371)法人章作废。新公章(编号:33028210340004)财务章(编号:3302821
0340005)法人章启用。权利人可持相关凭证,自该日起三个月内与我司确认。未经确认,均为默认。若非本公司行为形成的,以谁盖章谁承担责任。包括担保、经济、刑事、法律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
声明人:慈溪市瑞浩建材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0日
公章新旧更换公告声明
公司名称:宁波循财浩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DMUTEF5C。自2026年9月10日起,原公章(编号:33028210278562)财务章(编号:33028210278563)法人章作废。新公章(编号:33028210339980)财务章(编号:3302821
0339981)法人章启用。权利人可持相关凭证,自该日起三个月内与我司确认。未经确认,均为默认。若非本公司行为形成的,以谁盖章谁承担责任。包括担保、经济、刑事、法律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波循财浩建材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0日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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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
郑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弘恒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金戈铁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志君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郑仲案字第245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选定书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交答辩书和仲裁选定书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选定仲裁员和举证等仲裁权利;你方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的期限为提交仲裁选定书期限届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本案定于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六厅(郑州市航空港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121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2026年9月7日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桥保:
本院受理原告路西祥、刘侦玉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官渡支公司、王桥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6)黔0281民初1209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双凤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481民初6947号
吴海平、安学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481民初6949号
王永华、郭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481民初6948号
王学科、贺亚利: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冀0481民初6802号
杨登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强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陕0429民初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海南省江鑫林产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贾得朝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白沙县牙叉镇滨河北路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6年9月8日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2026)皖0405民初2510号原告孙晓燕与被告周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0年5月17日计算至2026年5月17日为216000元,后续利息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26年5月1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其相应的权利,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告
康石青: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奇富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曲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尚福锋:
本院受理的陈元家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11:40在本院张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宜昌仲裁委员会公告
宜昌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与你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本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宜仲裁字第75号《裁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公告
俎秀云:
本院已受理原告胡余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磁县人民法院光录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西畴县人民法院公告
梁科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西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梁科明、陆大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6)云2623民初7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4份,上诉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7365号之一
舒城县恩美服装加工厂:
本院受理安徽舒洲律师事务所诉被告舒城县恩美服装加工厂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7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7514号之一
本院受理原告任永文诉被告刘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7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银川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南仕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湖南仕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段向涛、雍爱菊与你们合同纠纷【(2026)银仲字第0408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送达仲裁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仲裁庭开庭方式选定书、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A区5层5号窗口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请在仲裁庭组成后五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答辩期满后第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在银川市民大厅D区2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决。届时未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0692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郭艳、杨宏、雷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你方信用卡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黔0103民初12421、12422、12423、124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春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诉被告黄春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707号民事判决书,你方可自本公告登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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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龙里县绘聚居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罗勇、方礼俊、何成凯、陈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30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5823号
陆与铮: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陆与铮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5823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8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陆与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卡逾期本金11897.46元及截至2025年12月29日的利息4283.09元,之后的利息以欠付逾期本金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每日0.05%)计算至逾期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4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陆与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5825号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周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5825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8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卡逾期本金11610.95元及截至2025年12月29日的利息4179.94元;之后的利息以欠付逾期本金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每日0.05%)计算至逾期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4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周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6273号
向传晟: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向传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6273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向传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卡逾期本金58900.63元及截至2026年2月26日的利息9306.3元;之后的利息以欠付逾期本金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每日0.05%)计算至逾期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但以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2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向传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6274号
金佰文: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被告金佰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627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6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金佰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信用卡逾期本金75944.39元及截至2026年2月26日的利息27339.98元;之后的利息以欠付逾期本金为基数,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每日0.05%)计算至逾期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但以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8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金佰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韦良海与周拉、都匀市鑫益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婷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公告期满,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163号
胡万涛、吴艳红、余会现、张长安、程小要: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行诉你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行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7627号
叶展豪:
本院受理原告金燕萍与被告叶展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73号
朱海松、朱福凯:
本院受理原告沈国南与被告朱海松、朱福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166号
本院受理原告马振强诉被告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141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12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速裁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4364号
常州市苏友文教设备厂(普通合伙):
本院受理原告李响与被告常州市苏友文教设备厂(普通合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吴阳与被告刘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6)苏0213民初10309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告知书、(2026)苏0213民初1030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无锡市梁溪区梁中路98-2号,扬名派出所北侧)第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7486号
曹丽苹、房现涛:
本院受理原告刘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74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官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5432号
王飞祥(翔)、杨增敏:
本院受理原告董敏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82民初54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4287号
刘芳、刘麦华: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聚方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42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4317号
屠非洲:
本院受理原告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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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9月10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湖州鸿翌晟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江苏隆之硕温室工程有限公司与你、金海潮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2589号上诉状: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即“被告金海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苏隆之硕温室工程有限公司居间费20万元”;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20万元居间费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黄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殷冬兰、徐承玉:
本院受理的(2026)苏1112民初2982号江苏嘉承誉幕墙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判令解除原告与你公司签订的《铝单板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你公司支付定作款2015645.672元及利息损失、律师费用;殷冬兰、徐承玉对被告黄桥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丰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6380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州家乐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24民初63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请于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778号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半边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7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380号
龚文军:
本院受理原告潘春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599号
杨俊辉: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贵都娱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598号
邱新霞: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贵都娱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8871号
周口科顿建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上维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8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108号
陈筱荔:
本院受理原告程清泉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13民初6385号
许绍坤:
本院受理的陈尚红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6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姜忠烨:
本院受理原告陆业与被告姜忠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7545号民事判决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4467号
苏朝永:
本院受理原告谢广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44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23民初4984号
本院受理原告孙国建与被告曹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新疆九鑫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光与你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沙劳人仲字[2026]187号),申请人要求: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二、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9级工伤保险待遇31704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建议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现定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沙雅县综治中心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沙雅县育才南路10号,电话:0997-8321060)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沙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工伤调查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陕西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3日马存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6年7月24日受理。我局通过电话告知、快递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60442)和《兰州市城关区工伤认定调查举证通知书》(兰城人社工伤举证〔2026〕135号)均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请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向我局提交马存祥2024年10月25日,老板安排其跟随工地领班曹栋文去临夏办卡,返回途中在兰海高速下行39公里131米处,车辆与右侧护栏发生碰撞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1.劳动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系人电话;3.你单位外派其随领班曹栋文去临夏办卡相关证明;4.其他你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我局将根据马存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街子81号1楼120室
联系电话:0931-8712006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刘靖诉你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内058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宪龙:
本院受理金春德与李宪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杨凤英书面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未提交,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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