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福州市长乐区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82005785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丽珠集团丽珠-拜阿蒙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8BEDF7K)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和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永靖县互惠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8364000432801,开户行: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河信用社,账号:70053012200000275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灵宝市欣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82MADTWK7355)遗失公章,编码:411282301348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繁峙县光裕堡乡大李牛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16000062503,开户行:山西繁峙农村合作银行光裕堡支行,账号3060312011103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2700MJT1222618)遗失2022年6月19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众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MAC2QK6PXT)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安化县唯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43092310039294)、财务专用章(编码:43092310039295)、发票专用章(编码:43092310039296)、法人章(彭玉洁,编码:4309231003929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北省枝江市安福寺镇银山林场徐明春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编号:420583101502010048J,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榆林曙之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10802506768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榆林市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10802005914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闽侯县鸿焱工艺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30131297,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宜都市高坝洲镇媛汁原味农产品经销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581MA4E9X2P3B)遗失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怀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624407070131J)在怀仁市农商行开立的账户,孟丽君、李甲春个人名章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西充县仁和镇大众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511325MF8389924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六枝特区华芬家具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203MA6J4MA786)遗失公章(编码:5202031028337)、法人章(林朝华,编码:520203103378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黄村孙德甫仓储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5MA00KEHF53)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百色市龙腾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02794338870L)遗失公章(印章编号:451002009259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东铭百货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K3EK5B9J)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十八里店兴华屠宰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WGQB2A)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天客缘旅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YL5XE)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京通达机动车停车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5DF5L7K)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金安达门窗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QTPP3D)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兴华利达金属结构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XGD72F)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金利达有色金属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RA1K3G)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月亮湖垂钓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XRK2N)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乔兴居酒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BQF0C)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凯达塑料模具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YA706)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昆志缘装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JCC9K)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郁惠龙文化用品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WAAXL)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东顺营汽车配件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DY257)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时迅达物资供应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5M19M)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振超副食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Y456L)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明星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1T85P)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海明毛衫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TD2N3N)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利和顺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Q5807)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永路居酒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AFM5P)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市华艺帝园建材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2UD251N)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国发迪维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CDN0P64R)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张玉霞不慎遗失坐落永盛翡翠城1栋5层7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藏(2026)扎囊县不动产权第0000170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白志京不慎遗失警官证,证号:武字第1606391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任芳华遗失护士资格证书,资格证编号:30120210423010190985 ;遗失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编号:202215001590,执业单位:扎赉特旗中医院,现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远辰华北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CXNTW58B)作废合同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北京尚德九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1JLTQ6U)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减少至7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中联翼通(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UAMN78)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减少至45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2700MJT1222618)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宋水仙,电话:13765409764。
■注销公告:安宁市连然街道珍泉颐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1810594543493,法人:周延丽)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清算组联系人:周延丽,电话:18388177886,地址:安宁市安温路23号珍泉颐园10-11号商铺,请债权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福清市渔溪镇双墩村生命公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81MJ00593196,本单位经内部决议,拟向民政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如有相关债权单位或个人,请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申报债权。联系人:方云春,联系电话:18105021216。
■注销公告:宜昌市夷陵区民宿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506MJH5811329)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秦发平,电话:1857234877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公告:柳州市鱼峰区集美郡小区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203MJN274694M)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8月27日起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周孝国,电话:13607727608,特此公告。2026年8月27日。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富阳区社会福利企业联合会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63323950。杭州市富阳区社会福利企业联合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致贺全全、曹光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周桂亚已与债权受让人杨燕群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债权人周桂亚对你方所享有并经(2025)苏0583民初334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及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全部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杨燕群,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后向债权受让人杨燕群履行全部付款义务。特此通知。债权转让人:周桂亚,2026年8月27日。
■撤销公告:本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刊发的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因该声明内容存在争议,为保障争议双方合法权益,现就该声明予以撤销。特此声明。杭州善瑟科技有限公司。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
公告(14-15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7日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3)浙02破4号之二
本院受理的宁波臻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我院(2023)浙02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宁波臻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潘晓娜:
申请执行人李志军与被执行人潘晓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执行立案,因被执行人潘晓娜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冀华瑞房估(2026)字第F029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德龙:
本院受理的安康武安天成工程机械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9:40在本院张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德昌电力(河南)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吉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作出刘兰吉玖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吉劳鉴字〔2026〕第1574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江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796-8991660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淑贤:
本院受理岑家现与余淑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付绍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9日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英杰:
本院受理原告杨荣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203民初51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岩脚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磊、支引金、徐仁雄:
本院受理原告张南通与被告余支摇、徐仁雄、罗磊、支引金、刘盘兴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6)黔0281民初135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第三日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凤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判决。
陕西省麟游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杨涛与被告郭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29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303民初3326号
陈名伍:
本院受理原告宝鸡市金台区泽汇精选鲜肉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3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303民初4112号
宝鸡市恒越装饰有限公司、史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丽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里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831民初549号
刘翠翠: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子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翠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831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公告
开封龙亭华京医院等相关权利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开封市龙亭医院与被执行人开封龙亭华京医院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开封龙亭华京医院院区内存有物品(具体可详见医院提供物品清单),至今未能有相关权利人联系本院处理。经本院现发布公告,通知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联系本院处理上述遗留物品等相关问题,逾期未能联系本院,本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上述遗留物品。联系人:段法官,联系电话:0371-23809066。特此公告。
华京医院遗留物资汇总清单
一、未上封条房间及公共区域物品:
身高体重秤1台,吧台1个,微型消防站(柜)1个,引导台1个,分诊台2个,消防稳压泵1部,伸缩抓捕器1把,全自动扩音喇叭1个,大号医疗垃圾桶1个,头顶吊扇1个,水池1个,污水处理器1组,发电机1个,观片灯1个,手术床+手术灯1套,多功能病人转运车2个,内镜消毒清洗机2套,消防栓3个,空调柜机(格力/美的)18台,空调挂机35个,消防柜箱2个,灭火器箱11个,双人床1个,单人床3个,木诊断床15个,诊断床5个,治疗床5个,休息床1个,病床21个,床头柜21个,组合书柜4个,组合书架1个,书柜9个,木头柜1个,电视柜1个,鞋柜1个,铁皮柜32个,文件铁皮柜3个,储物铁皮柜1个,更衣铁皮柜4个,药品铁皮柜9个,药品冷藏柜1个,木药品柜1个,矮柜2个,中药柜2个,中药柜台1个,配药台1个,老板椅1个,单人沙发椅2把,输液靠背椅25把,4/5座联台椅5个,三连椅13个,沙发7个(单人沙发3个、沙发1个、沙发1组<1大2小>),椅子50把(木椅子4、椅子35、靠背椅8、单人靠背椅3),凳子19把(塑料凳子13、凳子6),桌子41张(桌子28、木桌子8、办公桌5),老板桌/椅1套,办公组合桌1套,办公组合桌2个,组合桌子2组,组合4人座桌子2组,办公桌、柜1套,宽面大桌子2个,宽面大会议桌1组,茶几4个,药品存放架(铁)5个,治疗车22个,治疗推车2个,双层转运小推车1个,急救车3台,病历小推车1个,上墙电视9个,冰箱3个(冰箱1、小冰箱2),显微镜2台,打印机3个(打印机2、彩喷打印机1),显示器2个,电脑2套,化验台1个,氧气瓶7个(大3、小4),医疗垃圾桶(小)8个,电暖器/扇9个,电扇1个,不锈钢储槽3个,输液架23个,治疗灯4个,治疗盘5个,不锈钢水池4个,不锈钢箱2个,简易衣架1个,鱼缸1个,投影仪1套。
备注:此区域内大部分木质桌子、柜子、床等均有腐朽、掉屑、发霉等情况(因部分房间漏水),部分铁皮柜、箱、抽屉已变形,灭火器材等物品已全部过了有效期。
二、上封条入库房间物品:
电脑7套,电脑主机6个,显示器13个,打印机6台,键盘1个,电视4台(电视1、上墙电视3),家飞管理平台器1个,心电图机1台,化学分析1台,尿机2台,离心机2台,血粘度分析仪1台,电热衡湿水箱1台,血球分析1台,超声诊断仪1台,大型设备5套,各种治疗仪27台,内窥镜影像系统1套,CRS 228DE 体外短波电容场热疗系统1台,迈瑞生物多参数监护仪1台,麻醉咽喉镜1盒,麻醉机1台,电刀1台,吸引器1台,胃镜探头1个,手术显微镜1台,培养箱2台,干燥箱2台,灭菌器1台,治疗灯1个,微波炉1台,紫外线灯3个,紫外线车3个,空调挂机4台,输液架2个,玻璃门2扇,台式血压器2个,妇科治疗床7张,手术床1台,铁皮柜3个,半截小铁皮柜5个,保险柜6个,木柜子4个(木柜子1、木矮柜3),椅子19把(椅子11、靠背椅8),凳子6个,桌子1个。
备注:此区域内治疗床已生霉点,木质用品均掉屑。
2026年8月20日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8民初6079号
王东旭: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耀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东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1628民初607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谷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9478号
罗运凤、杜多军: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与罗运凤、杜多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郊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8538、8540号
汪青松、余圣飞、曹应霞: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文一智慧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汪青松、余圣飞、曹应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6578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任与被告寿县鼎城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王宁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边宇、张玉博、田胜利: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利川市聚衡源泉饮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三人为该案的被执行人,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听证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调解室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
公告(13-16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7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秀、秦纪秀、宋移弘、李宏涛、李海、张毅、左兆航、李天敏、崔梦竹、罗成礼、岳鹃、孙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起诉刘秀、秦纪秀、谢明华、宋移弘、李宏涛、李海、张毅、左兆航、李天敏、崔梦竹、罗成礼、黄琴、岳鹃、孙剑、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二案,因本院以常规送达方式均无法联系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8647、18648、18651、18652、18653、18657、19620、19623、19624、19625、19626、196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4063号
本院受理原告郭丽洋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063号
赵永康: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骞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606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49号
豆阳阳: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50号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51号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5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56号
龙腾云: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5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58号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5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60号
王演艳: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6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61号
郑笑鹏: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62号
零若雪:
本院受理原告天宁区雕庄易择电子商务商行(个体工商户)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5212号
袁心友:
本院受理原告卞才方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521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督促履行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3楼31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76号
陈建华、陈粮:
本院受理原告吉晓梅诉被告陈建华、陈粮、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速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696号
邱静、曹瑞:
本院受理原告曹雨诉你们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135号
常州驰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州展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谢志重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9998号
宿迁赟颂商贸有限公司、赵敦彬:
本院受理徐州宝润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10865号
睢宁水游城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徐州赛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549号
郑国进:
本院受理原告李运坤诉被告郑国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95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475号
本院受理李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851号
本院受理胡茂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
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27日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891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宏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892号
严佳城: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宏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6991号
张建国: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3390号
方沈佳: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诉被告方沈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33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23民初4880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亚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923民初48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泰兴市人民法院(2024)苏1283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载明,赵仁宏在无充分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完全以受害者的姿态,在抖音和新浪微博平台上发表言论称侯金余为“村霸”、“恶霸”明显欠妥,赵仁宏所阐述的侯金余的行为显然并不符合一般公众对“村霸”、“恶霸”的理解,上述不当言论在抖音和新浪微博平台发布,具有明显的侮辱、诽谤性,并引起部分抖音和微博用户点赞、转发和评论,赵仁宏的行为造成了侯金余社会评价的降低,损害了侯金余的名誉,其主观过错明显,结合上述内容的传播、扩散情况,涉案言论确实引发公众对侯金余的猜测和误解,对侯金余产生负面认识并造成侯金余社会评价的降低,赵仁宏的损害行为与侯金余的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赵仁宏的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的要件,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又载明赵仁宏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删除其在抖音和新浪微博平台发布的侯金余为“村霸”、“恶霸”的相关侵害言论,同时发布致歉声明,逾期不履行的,泰兴市人民法院在全国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本会受理的胡小兵诉贵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桃劳人仲案字[2026]第9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会定于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仲裁庭(地址: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右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仲裁庭208室,联系电话:0736-66251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的更正公告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7月8日在《中国新闻》报刊登的限期改正指令书(文书号:泸合人社处改〔2026〕2号)和2026年8月12日在《光明日报》刊登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文书号:合人社处理告〔2026〕1号)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袁德芬等工人工资187483.00元”更正为“袁德芬等工人工资187489.00元”。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松原仲裁委员会公告
孙守臣、崔桂芳、孙得洋:
申请人张杰丽与被申请人孙守臣、崔桂芳、孙得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会已依法受理。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松仲组通字[2026]第29号、《开庭通知书》松仲开通字[2026]第29号,本案由首席仲裁员隋靖国与仲裁员沙利金、张晓光组成仲裁庭,于2026年10月16日13时30分在松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松原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155号松原市司法局二楼
联系电话:0438-2113050
松原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庆菊、周小龙、周亚江、邱桃: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1943、12150、121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5012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尚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501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尚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贷款本金38053.76元及截至2026年6月4日的利息0元、罚息48505.70元;之后产生的罚息以欠付贷款本金为基数,按照编号为52020181115050278382的《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8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27元,由被告尚立负担1941元;公告费100元,由被告尚立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5010号
何德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何德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5010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5010号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何德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贷款本金5400元及截至2026年6月4日的利息383.25元、罚息6072.21元;之后产生的罚息以欠付贷款本金为基数,按照编号为52020180828043763084的《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10元,由被告何德敏负担90元;公告费100元,由被告何德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2026)黔0281民初14759号原告支永平诉被告连缘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及答辩期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4日9:00在双凤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雍泰恒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李刚于2026年6月29日向我委申请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及停工留薪期确认,我委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伤残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的确认结论,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宁夏三多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孙振旭于2026年6月30日向我委申请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我委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伤残等级为玖级的确认结论,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天津嘉濠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席虎林于2026年6月25日向我委申请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及停工留薪期确认,我委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伤残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的确认结论,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13民初6164号
郑宝刚:
本院受理原告淮安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6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