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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福州智汇方舟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MAK0UQ1Y2H)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111013462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四平市铁东区平南社区科普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20303064621594M,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南京市玄武区爱心助学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102MJ5590387A)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灵宝市文峪烟叶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1282MAD1BF9T77)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411282300610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隰县黄土镇染界村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141031MF4274898H)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141031100195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五台县耿镇镇大坪村大坪组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1300082540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台县支行,账号:91400501000197030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思南卫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4MA7M3H440N)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20624880521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山西晋惠民商酒号仓库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82MA0M977L11)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繁峙县集义庄乡北龙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16000734001,开户银行:山西繁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义庄支行,账号:30608101030000000694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寿宁县南阳镇工会委员会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50924567320996B,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慈利县中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591000271702,开户行: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44021400000000232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罗源湾宏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46Y4W9G)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舞钢市益腾广告制作中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81MAEHR5Y72H,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永兴县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不慎遗失建设银行永兴支行的开户许可证一份,编号:5510-0189722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西庄村村民委员会遗失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庄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6300101892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茂名市书画教育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900MJL910319X)遗失银行销户证明,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和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枝江市安福寺镇镇柏杨冲村三组村民王作云遗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编号:420583101209030078J,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罗定市亿里达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81MAD735BG8F,法定代表人:韦金水)遗失法定名称章一枚,编号:4453810086945,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治多县公安局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724015073560M,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旋翼合雅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3727980R)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龙谷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7KQ92U)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恒昌利源(北京)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571U545)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艺阶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93AJ3Y)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亚宏世纪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29CN70)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父:高乾坤,母:张晶晶,遗失高建(性别:男)出生医学证明,编号:P320830173,出生日期:2016年02月06日,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刘建兵遗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号:3121022251,金额:10000元,特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晓琴不慎遗失坐落乌恰县托云路东侧309省道南侧南山4号楼2单元2084号房屋所有权证,丘地号:010X0028,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德莱厄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7DE0AW38)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晨成腾飞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LLNQ9W)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陆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LMN2EXK)作废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萃芃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BEQQ3K)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藤县藤州镇丽新村欢智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422MJN868820W)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全达薇,电话:18377494606。
■注销公告:安国市牛龙福特色种植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306833202074811)经本协会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组长:刘立焕,联系电话:13933289325,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前李村后李西街71号。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请债权,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乐昌市智晖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81303952121G)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四平市铁东区平南社区科普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20303064621594M)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刘娜,电话0434-6076541。
■注销公告:衡山县晨星公益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423MJJ612078K)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唐书林,电话:18273464004。
■注销公告:福清市正行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81MJY306422C,本单位经内部决议,拟向民政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如有相关债权单位或个人,请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申报债权。联系人:刘鸿,联系电话17281189866。
■注销公告:南京市玄武区爱心助学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102MJ5590387A)、南京市玄武区百悦慈善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102MJ5593561K)、南京市玄武区依家慈善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102MJ5593318Q)拟注销。请相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联系,电话:025-83677073。
■注销公告:高县庆岭益梦翔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1525MJQ069266K)经理事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请本单位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携带有效债权证明前往高县庆岭镇中和村九组12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单位将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联系人:杨贵南,联系电话:13568102455,同时本幼儿园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映月社区张虹帮教中心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88319304。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注销公告: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映月社区黄效红调解室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电话:0571-88319304。
■债权转让通知书:甘肃华北新瑞实业有限公司、甘肃雄关佳祥瑞管业有限公司、杨建企(身份证号:62010219610818xxxx)、巩玉权(身份证号:13032219661002xxxx):
根据江西集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邵敏敏于2026年8月13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江西集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4916号民事判决书所享有的,对甘肃华北新瑞实业有限公司、甘肃雄关佳祥瑞管业有限公司、杨建企、巩玉权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等转让给邵敏敏,望你在收到此函后立即向邵敏敏履行上述债务。特此通知。通知人:江西集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17日。
■清算公告:福建省田源艺术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000MJ00876356)经福建省民政厅登记,现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已于2024年1月1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田四新;清算组成员:田四新、林小群、魏华苹、林小琴。请本单位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时请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相关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林小群,电话:13705059888,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02室,邮编:350000。特此公告。福建省田源艺术馆清算组,2026年8月17日。
澄清公告
“珺墀会”“精药汇”与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黄芩没有任何关系。
本公司作为合规经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提供荐股服务,不做直播营销,不运营app或者微信小程序,不通过微信群或者QQ群收费或者提供服务。本公司从未委托他人募集投资。
2026年以来,本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黄芩从未接受任何采访,从未在网络或其他渠道进行任何广告宣传。
本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均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从未募集、管理其他私募基金。
对于冒用本公司名称、“珺墀”字号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侵害本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权益的行为,本公司将依法严厉追责,绝不姑息!
希望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切勿受骗!
上海珺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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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1强清31号
本院根据浙江大学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7月20日受理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13日指定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大名空间大厦6楼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章孜凡律师,联系电话:181671170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不按规定申报债权的,不能在强制清算程序中行使权利。
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杭州浙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3日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必俊: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元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124民初5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8635号
本院受理原告庐江县庐城镇三和园汤池路酒店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8606号
本院受理原告徐勇仓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8517号
汪业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荣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4民初8718号
许乐平: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审判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桂0721民初8168号
秦忠德、钟霞:
本院受理原告容帅诉被告秦忠德、钟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地址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0721民初8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山西亿凡超际创意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李芳、杨晓亮:
本院受理陈玉仓与你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权力、闫胜华、宝鸡鲜悦阁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高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本院依法予以审查,逾期将依法承担责任。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4486号
傅正道:
本院受理原告朱祖品诉被告傅正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448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本案由于华担任审判员,定于2026年10月9日9:00在本院仙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鄂2802执81号
聂韬、刘婷:
本院执行马秀全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被执行人聂韬、刘婷所有的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汉昆路518号千灯裕花园26号楼1005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我院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了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经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确认房屋评估价格为65.72万元(详情见纸质报告书),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述评估报告书(纸质版可至利川法院执行局303办公室领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送达后,我院将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房屋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挂网拍卖。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袁健、张林、王泽丽、陈安锋、苏军、古云香、王春丽、孔军军、张丹、杨成、张义、顾陈伟、袁晶晶、姜新、周浩、陈秀林、卿山友、孙华、王道东、吴江群、段昌学、晏欢欢、罗军、李绪伦、李军、兰燕、杨军: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白云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113民初8817、8819、8821、8824、8826、8827、8829、8834、8840、8842、8845、8847、8849、8850、8853、8903、8904、8905、8908、8909、8910、8911、8912、8914、8915、8916、891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3781号
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瑶海区大宪水果店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37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23民初14446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克柱与被告张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皖0123民初144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7018号
程铃雪:
本院受理原告沈瑞元与被告程铃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不在住所地,无法联系,不能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沈瑞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2000元及借期内利息2713.82元(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8日起计至2024年12月28日,按年利率2%计算,利息为402.19元;以32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8日起暂计至2026年6月4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2311.63元,实际主张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867.51元(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29日起暂计至2026年6月4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867.51元,实际主张至款清之日止);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桥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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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曹圆圆、高增尧、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安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被告周维成、曹圆圆、高增尧、黄安发、贵州禾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6634、16639、16640号三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茂胜、孟亚玲: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5085、150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贞应: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44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国亮: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670号贵州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兰分理处与李国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9日9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0民初2710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县支行与被告谢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7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湘福居装饰有限公司、叶胜东、李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湘福居装饰有限公司、叶胜东、李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6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适用程序告知书、传票(联系电话:0854-8622678)、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783号
王金平:
本院受理原告朱新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吉田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沪烁彤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辽0102民初3242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举证、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漫沐服装有限公司、周榆昌、周金木、贵州慧金食品有限公司、周浩、张慧、贵州漫慕化妆品有限公司、赵妍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朝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五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8025、18026、18027、18028、180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094号
王楠楠:
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荣薇瑞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809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3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993号
周计威:
本院受理王法兰与李荣跃、周计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7680号
袁昭春、徐州邦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传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2961号
常州展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霞、王俊: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25号
常州市振轩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蒋丽琴、常州市天宁区百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三个规定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2758号
许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章全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斌、新北区三井美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
本院受理原告孙兵与被告陈斌、新北区三井美家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89号
本院受理原告金惠清诉被告姜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947号
蓝柳婧:
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友诉被告蓝柳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45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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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19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06号
陈德望:
本院受理原告胡利祥诉被告陈德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015号
叶安如:
本院受理原告王一峰诉被告叶安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10月14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常州买买喵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君威与被告常州买买喵商贸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6113号
曹沛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与被告曹沛中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5日上午9:30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五)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243号
田大帅:
本院受理天宁区雕庄意伯烟酒店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春艳: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祥与你、戴尚成、戴学权、薛青兰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6347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罗云誉:
本院受理原告梁溪区大头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与被告罗云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苏0213民初7510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75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无锡闳信卓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无锡佰万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闳信卓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扬名法庭第三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汾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西鑫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山东义坤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临仲裁字第061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临汾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及庭审方式选择书、举证通知书、被申请人证据目录、仲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须知、仲裁风险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会审理一庭(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路49号金泰财富中心1号写字楼16层)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到庭参加仲裁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2026年8月11日
英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小伙夫(英山)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唐萼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英劳人仲案字〔2026〕50号),申请人请求裁决确认其与你单位自2024年9月至2026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并由你单位支付其2026年2月至2026年6月5日工资待遇9000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738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出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英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英劳人仲案字〔2026〕23号
湖北中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姜万付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英劳人仲案字〔2026〕2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英劳人仲案字〔2026〕2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阳市硕龙制衣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张彩霞诉你公司工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安县劳人仲裁字(2026)103号裁决书。该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度的拖欠工资5293.71元。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安阳县综治中心二楼)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襄阳市襄玻包装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你单位员工陈加伟的撤销工伤认定申请后,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鄂0406工伤终止〔2026〕0000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请你单位到本局领取本文书,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谷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谷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河北高质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已受理你公司员工王宝山申请工伤认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鄂0406工伤举证〔2026〕0001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请你单位到本局领取本文书,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举证权利,我局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特此公告。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江宁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南京东方工艺服饰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给葛春玉办理1994年11月至2001年5月的社会保险登记,本局已于8月5日通过公告方式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进行整改,你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本局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理意见,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为葛春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7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870号
本院受理原告吴福志诉被告冯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与王丰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2066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岩区金仓路5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5079号
安徽行安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淮南市中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行安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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