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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福州市金展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09138239XF)遗失公章(编码:350102024775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辰柒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111008976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新塘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1441827334905432P)不慎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岱岳镇王家涧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140621MF44452042)不慎遗失2020年5月21日核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昔阳县存倡沁农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4MA7Y57HQ8Y)不慎遗失2022年1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苏州行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未接管到苏州行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证照编号:320594000201003220022S)、副本(证照编号:320594000201003220112S)、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税盘、CA证书等,工商注册号:320594000137211,声明作废。声明人:苏州行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8月10日。
■遗失声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豪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K6AUAX9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00240099522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众腾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MA6GXBDD1D)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523100725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豪欣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合同专用章(编码:5202215030284)、财务专用章(编码:5202215031672)、法人章(范江福,编码:520221503167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平舆强舆技能培训学校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J5118000774702,编号:4910-03581813,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黎杨,账号:4117300101000580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广州市花都区同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40114MJL031373X)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藤县太平镇金田村远航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422MJN8602126),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开户许可证(正本)各一份。现声明以上证件作废,后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本园不予承担。特此声明。藤县太平镇金田村远航幼儿园,2026年8月6日。
■遗失声明:闽清县贝比萌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34Y27L3N)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2410002481,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衡阳市蒸湘区大拇指家电维修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408MA4QH0YW9G)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洛阳达博文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55516355047)遗失备案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黔西市雲麓荟餐饮楼(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522MAE4C54Q3X)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20581005289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定襄县蒋村镇上东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1712000741402,开户行: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蒋村支行,账号:30205101030000000830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河北商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编号:1305308802110)和贾保垒法人章(编号:1305308812512)于2026年6月1日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伽师县和夏阿瓦提镇第一小学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伽师支行,账号:3012000209100095494,核准号:J895100048660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省屹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5810046957)、财务专用章(编码:5205810046958)、法人章(陈柱兵,编码:520581004695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习水县新居缘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6HM9JRXW)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西青区维明蔬菜批发中心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张维明)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11MA06PFQ56K,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皓月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张文东)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JW9W1H,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河西区辰瑄鲜肉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3MA82EX7H3A)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指南针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78R115J)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李志龙遗失警士证,证号:士字第202460051694,声明作废。
■公告:武汉嘉铭融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CKH7G19X),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B2-20234925),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告:广州银伈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D3NM308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B1.B2-20236183),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告:河南美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CHF8HR7Q),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A2.B1.B2-20234924),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告:河南坤涅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CL0H5L87),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A2.B1.B2-20234995),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告:河南斯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HW4763X),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A2.B1.B2-20234913),本公司从未开展实际经营,无用户、无纠纷、无遗留问题,现申请终止经营并注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减资公告: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47864640Q),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因自然人股东李恒福退休退出,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现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629.60万元,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70.40万元。请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联系人:丛永刚,联系电话:15842660138,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680号,特此公告。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8月11日。
本报中缝刊登的公告或声明为信息资讯,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不作为本报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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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北京市朝阳区金皇城酒店用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17400XW)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悦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960409502)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磊成嘉业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646F1A)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万泰炫彩信息咨询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4BLHE0U)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半截塔清枝小吃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1M7FH1E)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云河田广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MA03BHNJ8W)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声明作废。
■作废声明:北京瑄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WQ3FL7N)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领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DWRUPB87)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金创道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97L175)作废法定名称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文艺繁华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BP6JEA5K)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中奖(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C6ADCE5J)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北京市平谷区鑫濠体育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10117MJ0368250D)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平谷区民政局申请注销登记。现组成清算小组,成员:杨磊、路后雪、张健厅、王浩、付朝峰,组长:杨磊,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13810331313。
■公告:本企业北京悦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刘永胜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刘永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刘永胜,电话:13501137990。
山东凯旋医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2月29日,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1392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山东凯旋医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以下简称“凯旋集团等十五家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指定了临时管理人。为有效推进预重整程序,现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或托管方。
一、企业概况:凯旋集团等十五家公司包括:山东凯旋医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凯旋医院有限公司、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沂乐天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沂易康源护理院有限公司、临沂凯旋医养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恒达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市凯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凯旋铸造有限公司;山东凯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仁安合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临沂鹏顺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利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临沂凯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山东恒达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凯旋集团以医养结合为核心,涵盖养老服务、医疗康复、健康管理、老年用品研发、养老机构托管运营、建筑装饰、商贸物流配送等业务。
二、各板块简介:(一)医养板块:凯旋医院: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配备大型先进医疗设备100余台套,系临沂市医保定点机构。养老板块:采用“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模式,通过运营多家护理院及日间照料中心,已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凯旋医养模式”。(二)其他板块:建筑装饰板块:主营养老医疗设施工程与维修,兼营对外建设业务,市场口碑良好。商贸物流板块:依托医养资源,覆盖智能科技、健康管理、医疗器械、老年旅游、电商等多领域。
三、招募方式:本次招募按板块招募,意向投资/托管方可选择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板块,报名时须明确拟参与的具体板块及合作模式。遴选遵循“投资优先,托管备选”的原则,临时管理人将先行评审投资人方案;如在招募期内无适格投资人,管理人将从已报名的意向方中择优确定托管方。
四、招募条件及流程:(一)报名条件:报名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为境内合法注册主体,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及失信记录;2.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日前需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1000万元;3.意向托管方具备与所报板块相匹配的专业运营经验与资源:报名医养板块者,须具备综合医院管理经验,同时具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报名建筑装饰或商贸物流板块者,须具备对应领域的成熟运营能力;4.意向托管方需向对应板块注入品牌与全产业链资源、委派核心管理团队、提供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者供应链支持、导入优质资源以提升板块整体运营效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一个主体兼报多个板块的,须分别满足各板块资质要求。(二)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全部材料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2.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认缴及实缴)、股权结构、治理架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等;3.综合实力证明:审计报告、资产规模、营业收入、所获资质及荣誉等;4.明确的《投资方案》或《托管运营方案》,内容应涵盖:投资范围、投资价款、运营方案、投入资源与方式、运营规划、团队派驻计划、资金或供应链支持安排、预期目标、托管费用或利润分成方案等。(三)遴选与确定: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17时止(报名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临时管理人通过评审、磋商确定投资人或托管方。若仅有一家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定其为意向方。
五、特别声明:(一)本公告为招募邀约,非要约文件,不构成协议约束;(二)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管理人将依法追责;(三)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燕律师,18606390137,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凯旋智慧养老中心一楼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山东凯旋医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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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破49号
本院根据温州泰昌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8月4日裁定受理温州新领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6日指定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新领航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9月16日前,向新领航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5419号汤锦园商务楼1幢4楼,联系人:余建树13777748699、吴晶晶13587696978)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领航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领航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9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温州破产法庭第一审判庭(温州市鹿城区南浦路3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新领航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股东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1622民初4446号
孙明永:
本院受理袁彦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公告张贴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8时30分在本院第4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广西晨星电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田义凤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721民初3245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各一份。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25532.5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以25532.5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6年3月19日为3389.82元);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在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玉世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你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721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玉世宜支付原告赔偿款24300元;二、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8元,由被告玉世宜负担423元,被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负担35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玉世宜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限你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宇森:
本院受理原告王天贺与被告王宇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冀0602民初24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宇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天贺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23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王宇森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梁永杰:
本院受理原告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作出判决:“确认原被告之间的购房借款合同于2026年6月9日解除;被告梁永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52314.23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7700元;原告对被告房产依法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凌云: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3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二龙: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31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31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龙: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32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432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春、王超、邹慧燕、魏芬艳、郭小勇、陈树明、荣守鑫、张华国、王靖、孙科敏、尹进虎、曾成娥、雷鹏、杨丽、熊嘉琳、陈永虎、龙小芳、李震、张中萍、蒋龙燕、王明艳、陈建庭、李德南、杨西兰、张珺、谢明、杨显军、赵维富、田先贵、王万琴、单正金、蒋德芳、潘胜曙、田杰、董克发、赵吉军、徐明春、姚英、傅朝容、黄成效、徐卫华、刘艳琴、罗斌:
本院受理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黔0113民初3338、3341、3344、3347、3349、3353、3355、3358、3365、3368、3377、3380、3391、3392、3395、3397、3399、3505、3643、3401、3414、3415、3416、3417、3418、3420、3422、3424、3425、3428、3430、3434、3435、3438、3441、3449、3448、3444、3451、3452、3454、3458、3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5871、5872、5875号之一
赵龙雨、陈先保、王为秀、杨书党、王会: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元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赵龙雨、陈先保、王为秀、杨书党、王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5871、5872、5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8472号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诉被告甘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到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3民初5234号
朱瑞锋: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尚品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朱瑞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523民初5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维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4418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薛占、谢瑶: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3739、3740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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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2026年8月11日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都匀中核清水江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桂广云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袁林与被告贵州都匀中核清水江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黔南东升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市桂广云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贵荷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2701民初43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韦邦桃: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奇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6184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16时00分(若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万青: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7277号原告深圳市花旗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0民初2949号
本院受理原告龙华彪与被告周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30民初29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程序告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13民初5271号
周利、贵州淞润明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与周利、贵州淞润明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113民初5271号,因采用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13民初367号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与杨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0113民初367号,因其他方式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告
房海洲: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何清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225民初632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告
程崇峰:
本院立案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225民初451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兰考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11民初1261号
陈丽、贵阳澳丽捷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与被告陈丽、贵阳澳丽捷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6)黔0111民初12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赣0502破18号之一
本院于2026年8月4日裁定受理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并指定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余分所为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18日前向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仰天西大道359号宜和新苑27栋1-297室、2-297室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38000;兰晓明,电话:1308610212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余晟合璟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系自然人的,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川17民破1号之七
申请人:四川铭泰帝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2026年7月24日,申请人四川铭泰帝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管理人已按照《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对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进行了债权清偿,已执行完毕。此后,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达川区税务局又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两笔税务债权,经审查予以认可,但铭泰帝恒公司目前已无任何资金和财产可供清偿该两笔税务债权以及其他破产债权,且《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以及此后法院裁定批准变更的《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均因涉及补充申报的税务债权无法得到清偿而无法实现,导致重整计划不能全面执行,故提请法院裁定终止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铭泰帝恒公司破产清算并终结铭泰帝恒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查明,2022年12月6日,本院作出(2022)川17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铭泰帝恒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3年7月7日作出(2023)川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铭泰帝恒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四川鼎盛鼎重整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为铭泰帝恒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制定了《预重整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经管理人申请,本院于2024年3月19日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在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共计支付了重整投资款800万元。另有被多家法院冻结的铭泰帝恒公司银行账户资金2,328,640.10元,本院已通知银行解除冻结措施并划转至管理人银行账户。除此之外,铭泰帝恒公司无其他资产。管理人按照《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对已申报确认的债权,进行了清偿。此后,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达川区税务局又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了两笔税务债权,分别为税务债权本金6533240.38元,滞纳金8728270.63元,但铭泰帝恒公司目前已无资产可供清偿该两笔税务债权,且《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因涉及补充申报的税务债权无法得到清偿而无法完成铭泰帝恒公司的注销工作,导致重整计划不能全面执行。
本院认为,管理人已按《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将铭泰帝恒公司重整投资资金以及其所有的银行账户资金分配完毕,另有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达川区税务局补充申报的两笔税务债权以及其他未受清偿的破产债权,破产人已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且裁定变更后的《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因涉及补充申报的税务债权无法得到清偿而无法全面执行完毕。以此,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终止铭泰帝恒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铭泰帝恒公司破产并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裁定作出后,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尚有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本院进行追加分配。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止四川铭泰帝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四川铭泰帝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四川铭泰帝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678号
杜洁凡:
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新华区书辉汽车修理店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0402民初36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3245号
李辉、侯松岩:
本院受理原告曹风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0402民初32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402民初1784号
林中魁:
本院受理原告李素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豫0402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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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6-07版中缝)
公告专栏
2026年8月11日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剑峰、刘丽芬:
本院受理原告朱烨欣与王剑峰、刘丽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22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3595号
黄大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与被告黄大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3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3759号
仇晔、陈莉珍: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告仇晔、陈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402民初3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将作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815号
张登咸:
本院受理程言方与你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江苏中厦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江与你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4990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9083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8187号
徐州骏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许晓芳、许盼盼、周立、徐州百兴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江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283民初7180号
张金龙:
本院受理原告徐小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转普裁定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91民初4336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梦与被告韦祥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91民初3523号
方白丁:
本院受理的原告顾存阳与被告方白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5551号
左孝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与被告段志传、左孝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1522民初5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522民初8505号
王忠燕、李高发:
本院受理袁仕菊与王忠燕、李高发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立海、张明、王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刘立海、张明、王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3157号案件的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的主要诉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险理赔款4022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4291号
柏传奇、柏杨:
本院受理原告韩修文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苏0402民初429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保全裁定、保全结果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能道、董坤:
本院受理(2026)黔0281民初12930号原告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胡能道、董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适用程序及审判组织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及答辩期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9日9:00在双凤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唐庆芳、刘学永、王益、孙祥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帅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泗洪县永利酒类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加虎:
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威格派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盱眙县人民法院管仲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赵祖希、武泽、刘君兰、米寅生、杜晓申:
本会受理申请人聊城市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聊仲裁字第792号、第793号、第794号、第1067号、第109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号楼12层;电话:0635-828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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