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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乾县临平镇枣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遗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9540005518
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县支行,账号: 2643550104001511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省瓮安润和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594199917Q)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2725594199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广发镇西溪村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431024ME1162061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夏邑县乐琳达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MA45MJAW6Y)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预算外资金(法定代表人:许光华)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9022000043403;账号:301574010400022
0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尔津县支行营业部)丢失,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知府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501211007102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甘肃毕马威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MA735UPP59)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省世界闽商实业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编码:350134006254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繁峙县大营镇固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140924MF2826804L)不慎遗失组织监事章一枚,编码:140924301813
5,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梨树县胜利乡顺城堡村经济联合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220322MF5141333N)遗失法定代表人名章(编号:220322179147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30321MC0759600P)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乐健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印章编码:520202005791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湖州慧财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D58AEX
D)遗失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2024年5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岐山县雍川镇麦禾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陕西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禾营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933000784
802,账号:270305130120100002545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临武县心理咨询师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1025MJJ633813R,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广西南宁迅仪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N1BMQ55)遗失公章(印章编号:450100708828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浙江沃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不慎遗失登记日期为2025年11月27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K35BP88D,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三河市虫二美发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1082MA0CDAY45M)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霸州市欧缇诗家具配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MA0EKNLC3X)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科铎(天津)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鲁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
04MAKFH0LN1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市河西区泳泉丈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EPE87K1W,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博航互联(天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边圣博)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K5BDR
64U,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齐南金亚洲岩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9MN76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天津倩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
ADQCHM9X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和众利通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3010236362)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110113663
12491X)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恒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7FJ4Q)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天润祺翔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7L49330660F)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京襄阳日用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7MA011H8P52)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如硕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4XFT670,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京信思远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6AU87J)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努尔夏提·阿力甫(身份证号:6532
0119910406xxxx)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号:31110297301),不可找回,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坐落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前进乡前高家二社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权利人:于广山,土地使用权证号:220722Z04201020059J,因保管不慎遗失,现予以登报声明作废,特此声明。声明人:于广山,2026年08月04日。
■作废声明:北京发源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8250080XT)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百智向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EKBBEP4D)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腾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6943205P)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沁雅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7KL0RC2T)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仙翁之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7CAP6Y)作废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中田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D08D6087)作废财务专用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首岳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WCG667)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祥麒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9MACK0QD35D)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赫泽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8MACRD8YY0C)作废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天利汇鑫商贸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H3358N)作废公章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景越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CMEQGWX
U)作废公章、法人人名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作废声明:北京宏峰顺达信息科技中心(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5MAEA7
9CR14)作废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特此声明。
■减资公告:元通世纪(北京)顾问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66271107)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君安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DL4UEU8P)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湘潭县蓝鸽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0321MJJ526030N)经理事会2026年4月18日研究决议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后45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或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定代表人:左雅琴,电话:13707322675,特此公告。
■注销公告:阳春市合水镇茶河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41781562613239K)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清算公告:柳州市柳北区金钥匙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205576831990J)经理事会于2026年8月3日决议解散幼儿园,并于2026年8月3日成立了幼儿园清算组,请幼儿园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幼儿园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覃桂英,电话:1338772
9906,地址: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78号景秀园顺风区21栋1号。柳州市柳北区金钥匙幼儿园,2026年8月5日。
■清算公告:柳州市鱼峰区柳机心园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02037759710563)经理事会于2026年8月3日决议解散幼儿园,并于2026年8月3日成立了幼儿园清算组,请幼儿园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幼儿园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利彩群,电话:077
2-3153767,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鸡喇路16号。柳州市鱼峰区柳机心园幼儿园,2026年8月5日。
■债权债务公告:柳州市鱼峰区五里亭农贸市场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203MJN8478
274)经理事会决议注销,请债权债务人于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联系处理相关事宜。联系人:钟美香,电话:13707726795。
■吊销转注销公告:北京信思远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6
AU87J)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吊销转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徐祥奎,清算组负责人:徐祥奎,请债权债务人自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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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州睿研纳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日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郑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024破10号之七
2025年5月13日,本院根据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管理人。2025年8月4日,本院召开了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户数共19户,有效债权23笔,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46052494.38元。此外,债务人尚欠路桥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共计22862元。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管理人为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破产事务已实际垫付了破产费用934元,其中公告费330元、刻章费200元、邮寄费404元。债务人名下主要资产为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车辆,大部分均已设定抵押,无其他可分配财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的实质条件。为此,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管理人提请本院宣告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破产。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6年6月10日裁定宣告仙居县佳丰工艺礼品厂破产。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六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钰森:
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721民初1542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法律文书各一份。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7978.68元;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以17978.68元,按照年利率0.24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天数×(0.24/360)×未还本金,共计7笔);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00分在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破23号
本院根据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7月23日裁定受理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9日指定浙江弘哲律师事务所担任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在2026年8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9月10日前向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永在大道666号超界集团行政楼四楼;邮政编码:322200;联系人:黄晓伟;联系电话:0579-84150501、1360572681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10时在浦江县人民法院仙华法庭第一审判庭召开浦江县两粒贸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303民初2493号
杨海利: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兵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陕0303民初2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陕0303民初3742号
宝鸡宝盛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史克诚:
本院受理原告李应味诉宝鸡宝盛达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史克诚、陕西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里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1729号
浦江兴进相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苍德与被告浦江兴进相框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1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4014号
谭盛家、义乌市小居配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爱琳与被告聂学宝、谭盛家、义乌市小居配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仙华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726民初604号
王文荣:
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王市胶水店与被告谢启荣、杨云明、王文荣、高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726民初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豫0194执1007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院宝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人院宝升名下位于管城回族区西大街138号东1单元816号[不动产权证书号:0501028991]房产一套,案涉房产现已拍卖成交并腾空交付买受人,屋内物品由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负责保管,现责令被执行人院宝升于本公告期满30日内联系本院领取屋内物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不再负责保管。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2518号
安徽樱淘融媒体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华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寿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第三人安徽樱淘融媒体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华源大众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华源寿州物流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皖0422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杜周浪、刘雪: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公告
韩秀梅、张克周: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洲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运乾: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5842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许明美:
本院受理(2026)黔2701民初5519号原告廊坊卓而达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甘祖学: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4676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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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韦良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黔2701民初5433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参诉须知、公开承诺书、纪律监督卡、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匀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2730民初2839、2883、2910号
何本祥、张习祥、陈健: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本祥、张习祥、陈健追偿权纠纷三案[案号:(2026)黔2730民初2839、2883、291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传票、转普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联系电话:0854-8622678),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与赵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1260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雷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黔0103民初1861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岩区金仓路5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董建宇、程朝、赵泽琴: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董建宇、程朝、赵泽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共三案,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6)黔0103民初3472、3473、34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3288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6)黔0103民初328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32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蒲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626234.84元、利息9995.91元、罚息193.87元(金额暂计算至2025年8月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蒲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蒲烨名下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五里冲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项目S1区8号楼2单元4层1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3)贵阳市不动产权第0108628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76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19元、被告蒲烨负担10157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黔0103民初3284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黔0103民初3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借款本金516250.73元、利息10634元、罚息265.19元(金额暂计算至2025年8月5日,之后仅产生罚息,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上浮50%确定的罚息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公告费100元;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对被告刘杰名下位于云岩区花果园五里冲项目X区3幢1单元31层2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20)贵阳市不动产权第0133587号】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82元,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负担21元、被告刘杰负担9061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存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被告王存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213民初6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8233号
季松斋:
本院受理原告刘夫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82民初7374号
吕立志:
本院受理原告赵荣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0382民初73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至本院官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6216号
本院受理原告刘京诉你、郝文浩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盐城市区龙冈镇青龙居委会腾龙嘉园5幢501室不动产、11幢02室不动产。
二、拍卖标的参照价分别为39.479275万元、178.23万元;起拍价分别为27.635493万元、124.761万元;保证金分别为5.5万元、24万元;增价幅度分别为0.25万元/次、0.6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6年8月31日10时至2026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5/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盐城市区龙冈镇青龙居委会腾龙嘉园1幢601室不动产、11幢01室不动产。
二、拍卖标的评估价分别为42.01万元、178.23万元,起拍价分别为29.407万元、124.761万元,保证金分别为5.5万元、24万元;增价幅度分别为0.25万元/次、0.6万元/次。
三、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如一拍流拍,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第二次拍卖自动取消;两次拍卖流拍的,进入变卖程序。
四、第二次拍卖、变卖时间、竞买报名、起拍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交纳、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等情况详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同上)拍(变)卖公告、拍(变)卖须知等。
二○二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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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9-12版中缝)
公告专栏
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782民初3571号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共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春秀、康平、吉林省汇锦商贸有限公司、金叶生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714号
袁怀灵:
本院受理的蔡艮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蔡艮龙诉称:被告支付货款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02民初5613号
薛盛元:
本院受理的俞文昊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等。俞文昊诉称:被告支付欠款4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LPR计算),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齐泽干与被告余益、安徽昊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材料法律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届满日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邢呈里:
本院受理原告张淮海与被告邢呈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材料法律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届满日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刘炳文与被告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材料法律相关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届满日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422民初4883号
安徽省徽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卓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举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省徽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卓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422民初4883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省徽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卓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9680.1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安徽省徽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华举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385.61元及逾期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2%自2026年5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2、驳回原告安徽华举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92元,由被告安徽省徽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017元,由原告安徽华举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3945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网根、吴明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3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24民初4206号
江西平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贵生:
本院受理原告刘江南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24民初4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923民初5012号
孙亚军:
本院受理胡连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923民初501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巨量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邓叶子、黄慧珊诉你公司“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6〕003449、003450号”劳动争议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上,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申请书、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3069室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汉路泽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高婷诉你公司“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6〕004688号”劳动争议案,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上,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3时4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宁夏名乾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魏岚与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于2026年8月4日依法作出宜劳人仲决字[2026]第1号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将裁决书中错误内容更正为“对于仲裁请求第七项,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3003元/12个月*6个月=46501.5元”;“六、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6501.5元。”
宜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
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委受理王大军与你(单位)喀什松风别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喀什润汐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新疆筑光未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新疆雅筑天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因与你无法直接送达,且邮寄送达未妥投。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为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后2026年9月7日上午10:30在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四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逾期不领取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江宁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南京东方工艺服饰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给葛春玉办理1994年11至2001年5月的社会保险登记,本局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温州贝捷箱包有限公司:
你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等的行为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特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苍人社罚告字【2026】第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灵溪镇府东小区11幢1楼,0577-5997260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版广告为信息资讯,不作为签订合同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联系电话:010-670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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