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各项规定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思想入党,从严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细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5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4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2026年4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坚持综合平衡、分类指导,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者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学习工作经历、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遵纪守法以及家庭情况等基本情况,并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党员的标准和条件。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经常谈心谈话,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对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培养联系人的,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或者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并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在工作、学习单位或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拟列为发展对象的流动人员,应当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时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宜作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党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深入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者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函调或者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时,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一般采取线下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除个别特殊情况外,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十九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应当在一个月内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党员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党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重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者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五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七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九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批复同意接收预备党员后的一个月内,由基层党委或者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党委可以在“七一”、国庆等重大纪念日组织集中宣誓。
第三十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引导其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相同。
第三十三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五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委,按照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县级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流动党员党组织,按照规定做好确定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等工作;尚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党组织介绍情况、转交相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
对存在不坚持标准、不履行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问题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以及不如实向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人员,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应当综合分析研判,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其印制、管理等由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作出安排。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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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哲学社会科学战线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高度重视,深刻阐明了新征程上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要落实好重要指示精神,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实现价值,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系统擘画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宏伟蓝图,为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供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10年来,哲学社会科学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两个结合”,扎实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聚焦“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文经济学”“新质生产力”等一批原创性、标识性理论范畴,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有力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哲学社会科学取得的显著成就,这对我们是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张翼第一时间学习了总书记重要指示,对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有了更深的领悟。
在张翼看来,高质量发展之“高”,体现在政治站位上,旨在为国家和人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体现在原创水平上,致力于打破“西方中心主义”的学术依赖;体现在实践价值上,真正回应重大现实挑战;体现在国际格局上,不断提升中国学术话语世界影响力。
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继续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韩毓海对此有更深刻的体会。
“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韩毓海说,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从时代意蕴、系统架构、内在精髓、现实指向入手,努力做到研究有深度、阐释有力度、认识有高度,实现规律性认识的新提升。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
初夏的延安,生机盎然。这片红色热土,见证了我们党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历程。
“近年来,延安市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社科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建立了市委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统筹重点任务。”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宏兰表示,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优化学术生态,以更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助力延安发展。
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
“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体性是中华文化主体性的重要内容。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通过学习此次重要指示,我对‘自主’二字有了新的认识。”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编辑孙齐说,深入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两个结合”,正是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必由之路。
“我们将在发掘文史资料、发现文史问题、拓展文史视野、深化文史认识上持续用力,用深入浅出的方式架起学术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做让公众看得懂、记得住的研究。”孙齐说。
“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立足本土、扎根实践。”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研究员杨志文跟踪调研义乌改革发展二十余年,形成的多篇研究成果为丰富“义乌发展经验”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将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转化为实际行动,围绕新一轮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前沿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中拿出真本事、取得好成果。”
“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是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题中之义。”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丁忠毅说,“近年来,我们在南亚地区在地化研究中,努力用‘他者视角’校准自身叙事,着力提升传播内容的亲和性。下一步将贯通‘向内深耕’与‘对外开放’,完善中印、中尼等青年学者学术研讨机制,让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更好走向世界。”
“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导向鲜明、符合规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学术评价体系作后盾。”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许德友说,“我们将发挥好社科规划、社科评奖的导向功能,助力研究者真正沉下心来,做真学问、出好成果。”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哲学社会科学战线表示,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回答好‘四个之问’,要立足具体实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聚焦全球性挑战,提出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倾听群众呼声,把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急难愁盼的实际举措;直面现实挑战,在实践中寻找新答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秦宣表示,将以此为目标,力争推出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学术成果,为谱写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智慧力量。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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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习近平主席贺信为中俄各领域合作不断走深走实注入强劲动力
5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第十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引发中俄各界人士热烈反响。大家表示,习近平主席的贺信充分肯定两国各领域合作的丰硕成果,为双方进一步增进互信、密切交流、深化合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推动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注入强劲动力。
中俄博览会是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展会,一直得到两国元首的高度关注和亲自指导。习近平主席曾于2024年向第八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普京总统曾出席第八届中俄博览会开幕式并向本届博览会致贺信。
“今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30周年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5周年。”站在重要历史节点,本届中俄博览会更承载着丰富内涵和不凡意义。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指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各领域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取得丰硕成果。”
俄罗斯副总理兼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代表特鲁特涅夫表示,习近平主席胸怀全局、高瞻远瞩,同普京总统一道为两国长远发展擘画蓝图、明确航向,指引双方合作行稳致远。俄罗斯远东地区与中国地缘相近、区位毗邻,是两国地方合作的前沿阵地。目前中方已在俄罗斯远东落地90多个投资合作项目,意向投资总额达一万亿卢布。俄中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离不开两国元首的高度重视与推动引领。
现场聆听习近平主席的贺信,商务部欧亚司司长刘雪松倍感振奋。他表示,自2014年以来,中俄博览会已走过十余个年头,展现中俄经贸合作强大韧性和旺盛活力,取得了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习近平主席向第十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充分体现了对中俄关系及两国务实合作的高度重视与殷切期望,为办好博览会、推动中俄经贸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本届博览会以“信任、合作、共赢”为主题,既是对过去九届展会成果的系统总结,更是对新时代中俄经贸合作提质升级的全新谋划。
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强调,希望两国各界以本届博览会为契机,发挥中俄毗邻和互补优势,深化全方位务实合作,更好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增进两国人民福祉,为推动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作出新贡献。
中俄地方间合作呈现“南北联动、东西互济”的良好态势,除东北、内蒙古等传统对俄合作省区外,广东、江西、山东等省份对俄合作也热情高涨,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地方合作格局。
俄罗斯萨哈(雅库特)共和国行政长官艾森·尼古拉耶夫表示,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强调发挥两国毗邻优势,这一指引高屋建瓴,精准契合俄中地方合作的实际。中国是雅库特地区第一大贸易伙伴,双方合作空间十分广阔。在两国元首达成的各项共识引领下,双方务实合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
黑龙江当代中俄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宋魁表示,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强调的中俄互补优势,对双方推进各领域合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中俄在能源、农业、高新科技等领域合作潜力巨大,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发也将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动力,更好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宋魁说。
本届博览会展览总面积5.5万平方米,展览展示“新”,同期活动“实”,吸引了46个国家和地区1500余家中外企业参展,围绕产业对接、招商引资、国际合作、旅游消费等举办近100场同期配套活动。
作为本届博览会主宾省,江西省组织茶叶、陶瓷等一批特色企业亮相展会,积极拓展对俄及国际经贸合作。来自江西九江的参展商周峥嵘表示,聆听习近平主席贺信,更加坚定了企业深耕俄罗斯及海外市场的信心。本届展会除大量俄罗斯采购商外,还有不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慕名前来,表明中俄经贸合作不仅利于两国也有利于世界。
黑龙江省贸促会会长陈士军说,作为联通境内外企业开展经贸合作的桥梁,黑龙江省贸促会将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贺信中提出的殷切希望,进一步发挥中俄博览会的品牌效应,把博览会打造成为服务国家战略、深化区域合作的示范性开放平台,助力中俄务实合作在新的起点上持续走深走实。
“在普京总统访华前夕,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分别向第十届中俄博览会致贺信,具有重要标志性意义。”俄罗斯国家技术集团国际合作与区域政策总监维克多·克拉多夫说,俄中合作已超越简单商品贸易,走向联合研发、协同生产的深度模式。目前两国已成立多家合资企业,期待依托双方技术与产业优势,携手开发更多新产品。
普京总统在贺信中表示,俄中博览会已发展成为两国间规模最大的展会活动,为双方开展直接、深入对话提供了平台。“两国元首在贺信中不约而同提到‘增进两国人民福祉’‘造福两国人民’,这清晰表明,双方致力于通过俄中博览会平台深化企业间务实合作,探寻经贸发展新机遇。”俄罗斯“野生西伯利亚”公司创始人亚历山大·杰耶夫表示,双边经贸合作越顺畅,俄中关系发展就越蓬勃。希望借助博览会平台推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实现互利共赢,给两国老百姓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新起点上,我们将以贺信精神为指引,持续提升中俄博览会品牌效应,切实将博览会打造成促进两国企业对接、深化产供链合作、加强地方和人文交流的平台,全力助力中俄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为巩固和发展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作出贡献。”刘雪松说。
(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 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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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聚文明力量 共筑清朗家园
——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明确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扎实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着力增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健全网络文明建设工作机制,推动网络文明蓬勃发展。
凝心铸魂,以主流价值塑造网络文化——
今年3月,2025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结果发布,50件十佳网络精品及500件网络精品脱颖而出。其中,《我们在纪念什么》《超燃!狮跃东方,全运开场!》《烽火侨“批”》等一批网络精品引发网友关注。
源清则流清。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正面声音、主流价值、时代新风塑造网络空间,持续壮大网上主流舆论阵地,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培育,以正能量引领大流量、让好声音成为最强音。
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网络传播工程,“板凳会”“火塘会”等群众喜爱的“微宣讲”,有力推动大众化分众化理论传播;强化重大议题设置,“万山磅礴看主峰”“何以中国”等一系列品牌项目刷屏上榜、亮点纷呈;加大网上优质文化供给,《倾听》《大国文脉》等优秀作品让正能量与大流量双向奔赴……
一项项网络内容建设举措创新开展,网络空间正能量更加充沛、主旋律更加高昂。
成风化人,以文明养成提升全民网络素养——
江淮大地,涌动文明新风。通过网络直播助力乡村振兴的返乡创业者、义务将法律和专业知识送进千家万户的网络志愿者……2025年,安徽省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系列主题活动吸引42.5万多名群众广泛参与,累计征集各类优秀作品和典型案例2.3万件。一个个凡人善举经由网络放大,汇聚成向上向善的洪流。
网民是网络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自2016年起,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在全国开展实施,促进网民个人网络素养的显著提升。
点点微光,星火成炬。
从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事迹网上宣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网络文明环境;到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网上延伸,实现网上网下文明建设有机融合;再到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发布共建网络文明行动倡议、连续举办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等,积极营造守信互信、共践共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网络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建共享网络文明蔚然成风。
法治筑基,以网络综合治理净化网络空间——
今年4月,《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发布,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
我国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夯实网络强国建设法治根基;丰富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治理规范,助力信息化驱动引领;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规则,护航网络生态向上向善……截至2025年12月,我国已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80余部,网络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朗”“净网”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重拳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不断深化,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网络家园更加清朗安全。
潮起海天阔,风好正扬帆。
5月19日,以“文明网络空间 昂扬奋进力量”为主题的2026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拉开帷幕。这场盛会将进一步凝聚起网络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共识和强大合力,谱写网络文明建设的新华章。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王思北、黄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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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提升国土质量典型人物之一】41度春秋,这片林海作证
【全力提升国土质量典型人物之一】
这两天,一个为树“寻亲”的故事,火遍了网络。
发起寻亲的,是一位叫殷玉珍的普通中国妇女。她要寻找的是个美国人,叫赛考斯。
这个美国人,27年前被殷玉珍治沙的事迹感动,捐出5000美元,资助殷玉珍在毛乌素沙漠里植树。让人感动的是,殷玉珍不负所托,种活了5万多棵树。现在,她要让这位美国友人到现场“验收”。
在热心网友的帮助下,赛考斯找到了。远在异国的他看了视频中的林海,激动得落泪:“太棒了!我都等不及了。”他答应专程来一趟毛乌素,见证这个奇迹。
1985年,19岁的殷玉珍告别家乡陕北,嫁到了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的内蒙古乌审旗无定河镇萨拉乌苏村。那时候的毛乌素,“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风一来,天昏地暗,沙子打在脸上像刀子。
这个倔强的陕北女子,决心要和沙漠“较劲”。不久后,她用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一只羊,换回了600株树苗,夫妻俩一棵一棵地栽下去,浇水、培土,像伺候孩子一样伺候着。可一场大风吹过,活下来的只有不到10棵。
换成别人,也许打了退堂鼓。殷玉珍不服输:“能活十棵,就能活一百棵,一千棵。”
树苗被风拔起来,她再栽下去。栽下去又被埋了,她再挖出来重新栽。毛乌素的沙子有多硬,她的手就有多硬。毛乌素的风有多烈,她的性子就有多烈。
没有水浇树苗,她就肩挑背扛去十几里外担水。一桶水几十斤,她一天要跑十几趟。没有工具,她就用一根钢钎,在沙地上扎窟窿。6尺长的钢钎,41年后量一量——4尺,磨短了2尺……
就这样,岁月悠悠地过去了。殷玉珍琢磨出了镇住“沙魔”的好法子。记者采访时,她自豪地说:“沙漠种树不能蛮干。先种沙柳、沙棘这类耐旱灌木,把流动的沙丘牢牢锁住,再挖水窖存雨水,等沙地稳固了,再栽种杨树、榆树这些大树,一步一步来,急不得。”
这个勤劳而又智慧的普通农家妇女,41年间,竟种出了7万亩林子。经过多年土壤改良,流沙地逐步变成肥沃良田,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跨越。她的治沙事业,也从单纯生态造林转向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她试着发展沙漠大棚樱桃、有机沙地小米、沙棘深加工等特色产业。“不光是把沙治住,还要让这片曾经吃人的黄沙‘吐出金子’。咱沙地长出来的小米,口感绵密香醇,一斤能卖到四十五块呢。大棚樱桃刚成熟,就被客商抢购一空。”殷玉珍兴奋地说。
1999年,殷玉珍的故事传到美国友人罗纳德·萨科尔斯基(“赛考斯”)耳中。当时在洛阳任教的萨科尔斯基,被她的执着打动,通过基金会寄来5000美元捐款。殷玉珍用这笔钱买了数万棵杨树苗,全部栽进沙地。
“当年‘赛考斯’来看我时,我正在沙漠里种树,看着满天黄沙,他连连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林间小路上,殷玉珍扶着身旁一棵粗壮的树干,向记者回忆。
“你跟沙漠‘较劲’了40多年,得到了什么?”记者问她。
全国劳模殷玉珍转过身,指了指身后那片望不到边的林海。那里,樟子松茂密如林,树冠连成绿色海洋。那里,鸟鸣啁啾,动物穿梭,空气里满是松脂和泥土的清香。
(本报记者 李慧 高平 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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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岁月静好,“中国之治”!
【光明时评】
一位巴西女孩在网络上发了一组深夜在上海外滩拍的照片,配文:“凌晨一点,我一个人在外滩散步,完全不担心安全问题,这简直不敢想象。”
一个英国工程师从中国旅游回去后,在网络上感慨:“在中国坐高铁从北京到上海4个半小时,舒适度堪比飞机头等舱。回到国内坐火车,我有些不适应了……”
近来,海外社交媒体蔓延着一股“中国游戒断反应”情绪——外国游客来中国旅游一趟后,竟患上了“水土不服”!
这种“水土不服”,并非因为饮食或气候,而是源于巨大的心理落差:在中国,他们习惯了随处扫码支付的便捷,体验了高铁准点高效的丝滑,感受了深夜独自撸串的安全。回到自己国家,面对复杂的支付流程、迟缓的公共交通和不那么让人安心的治安环境,反而变得有些不适应。
“不适应”,反映的是外国游客对中国治理水平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赞叹——
从乡野小店的线上收款到旅游景区的智能导览,从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到民生保障的“指尖直达”,没有数字中国建设的持续深耕,哪有“一部手机走天下”的便捷?
从街头巷尾的巡逻防控到基层社区的多元调解,从应急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到全民安全意识的普遍提升,没有平安中国建设的久久为功,哪有“深夜独行亦心安”的悠然?
从高铁飞驰连通大江南北到乡村公路蜿蜒通向田间地头,从城市的精细治理到乡村的全面振兴,没有中国共产党统筹协调的治理智慧,哪有“都市繁华兴旺、乡村宜居宜业”的静好?
这份便捷,透着中国发展成果的厚重;这份高效,藏着中国制度优势的密码;这份安心,浸着中国治理效能的温度!
外国游客回国后的“水土不服”,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印证了“中国之治”的深厚底蕴与实践伟力——它没有华丽的辞藻,但落实于每一个人的切身感受;它没有刻意的彰显,但根植于每一份生活的美好。
当更多异国游客带着好奇而来,携着震撼而去,这份跨越山海的“水土不服”,必将成为“中国之治”最动人的名片!
(作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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