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9日上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在党领导人民司法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9154件,结案31958件,同比分别下降16.5%、1.8%。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0.8%、8.9%。
一、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水平安全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深化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对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李延贺依法定罪判刑。依法惩治向境外走私稀土等犯罪,筑牢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司法屏障。
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6万件5.3万人,同比下降7.3%(件数,下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治非法寄递危险物品、油罐车非法装运食用油等犯罪。持续推进醉驾治理,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出台后,判刑人数由2023年32万降至2025年23.1万,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及致死、致伤数量均有下降。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域外侵害我公民犯罪依法必惩。
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同比增长22.4%。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依法惩治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隐性腐败犯罪。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2724件3235人,同比增长10.1%。协同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81.4亿元。
依法惩治新型犯罪。过去五年审结危害网络安全犯罪案件9326件2.2万人,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58.5%。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等犯罪,促进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非法获取并散布他人隐私信息,被依法定罪判刑。严惩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洗钱、逃汇等犯罪。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惩非法集资等犯罪。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先予办证等机制,促进保交房。审结金融案件270.7万件,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做实风险防控。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总对总”多元解纷合作单位增至18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65.4万件,同比增长4.3倍。规范立案,依法先行调解;推广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有力保障诉权。协同有关单位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8号司法建议,完善行业监管,“抓前端”成效明显。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到基层巡回审判3959人次,同比增长3.6倍,相关上访下降23.9%。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依法宣告294人无罪,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35人。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完善律师工作机制,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865件,并回溯错案成因、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前端预防。向3.8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5亿元。
二、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定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6万件。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同比增长6.2%。发挥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功能,及时救济权利、惩处侵权。审理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侵权案,判令恶意侵权人及其公司连带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3.8亿元。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调解促推合作、规范发展。两家低空经济头部企业因专利权引发系列纠纷,一判可能两伤,法院以“先许可使用、后协商费用”促成双方和解、专利转化运用。深化知识产权非正常批量诉讼治理,依法驳回起诉2331件、司法处罚694件。依法惩治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同时保障人才有序流动。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案件,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容错”空间。某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中出现差错,研发者已善尽注意义务,且未实际损害原告权益,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对利用人工智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坚决依法规制,促进科技向善。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审结涉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类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4.7%,促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助力整治“内卷式”竞争,认定构成垄断案件27件。促进市场要素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2万件,同比增长5.1%,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盘活存量资产1.1万亿元。河北、辽宁、江西、山东、河南、西藏、宁夏、新疆等地在省级层面健全破产工作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南京、宁波、合肥、佛山、成都、西安等地深化破产事务中心建设,实现破产审判效能、企业重整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三提升”。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会同中国证监会出台意见,协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审结涉证券、期货、基金等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53.6%。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11亿元,法院依法判处实际控制人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7.7亿元。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平等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25条举措。持续规制企业“以大欺小”,在709起案件中认定大企业将收到第三方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条款无效,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严惩涉企造谣抹黑等犯罪,某网络主播严重侵害某知名企业商誉及经营者名誉,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60万元并公开道歉。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审结涉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公司纠纷案件15.1万件,同比增长39.5%。依法审理家族纷争引发的公司内部纠纷案件,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财产依法传承。
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数据权属、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规范数据采集、使用等行为,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综合运用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规范,惩治侵犯数据权益行为。审结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915件,同比增长65%,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依法规制算法滥用。审理某电商平台纠纷案,统筹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了多个平台存在的退款规则不公问题。
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司法实践,积极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丰富样本。执法司法协同加强长江、黄河大保护,守护秦岭、青藏高原生态,共同建设美丽中国。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审结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万件,同比下降5.4%,民事案件16.4万件,同比增长8.4%。助力环境综合整治。会同生态环境部等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会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发挥行为保全、先予执行等制度功能,发出禁止令208份,避免生态损害发生或扩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审结涉碳案件115件,同比增长6.5%,推动完善涉碳金融、碳税、碳排放治理规则。
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司法解释,支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对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不服提起的诉讼同比下降17.2%,经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3.6个、2.6个百分点。
服务强军兴军。审结涉军案件8133件,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公正高效化解涉军事训练用地、部队工程建设等纠纷,发挥专门审判、军地联动优势,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军地法院民事案件管辖,促进军地和谐、军民团结。加强井冈山革命遗址、红军长征遗址遗迹、抗战纪念设施等司法保护,赓续弘扬人民军队荣光。
三、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守护高品质生活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民法典施行五年来,审结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分别为175.2万件、96万件、556.6万件,年均分别增长0.7%、5.1%、7.1%。营造友好婚育环境。持续推动治理高额彩礼。严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严惩家庭暴力犯罪。助力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营造安心养老环境。严惩坑老诈骗犯罪。依法审理涉老年人赡养、养老服务、遗产管理等案件,引导尊老助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持续规制“知假买假”。整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突出问题。打击消费补贴诈骗犯罪。营造和谐医疗环境。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433件2807人,同比增长24%,追赃挽损5亿余元。妥善化解医患纠纷,判决未尽告知说明义务致患者损害构成侵权;善尽诊疗义务、符合诊疗规范的行为依法免责。营造崇法尚德社会环境。判决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拉架一般过失致人受伤不担责;乘车强行落座、挤压并辱骂他人构成人格权侵害,保护善举、惩戒恶行。
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转包分包用工责任等法律适用问题,用心服务稳就业、利企业。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同比下降1.8%,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综合施治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促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综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利“六大保护”相融互促。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依法审理涉校园侵权案件,学校尽职免责,家校同心共育,更利孩子健康成长。
努力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保全执行583.7万件,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2.2万亿元。以提级或指令等方式交叉执行案件26.8万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判处4461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区分情形促执行。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用好“活封活扣”等措施,失信名单人数继2024年首次下降后再降5.2%。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3.1万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认可并执行在大湾区内地九市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为仲裁地的裁决。邀请129名台胞调解员入驻涉台调解平台,妥善化解涉台胞台企权益保护纠纷。加强侨益司法保护。某侨胞因百年老房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会同侨联等成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恪守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助力高水平开放
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十四五”时期,共审结涉外案件15.9万件,较“十三五”增长66%,其中知识产权、海事案件分别为4.9万件、1.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15.9%、84.6%。坚定维护我国司法主权。贯彻反外国制裁法,有力反制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全面行使司法管辖权,某运营专利外国企业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我国市场竞争秩序,某境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损害我国投资者利益,我国法院分别适用反垄断法、证券法等法律的域外效力条款进行管辖。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引导“走出去”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我国某企业在国外承建项目已验收通过,外国业主滥用索兑权请求支付保函款项,北京法院依申请裁定中止支付,依法阻止向我国企业转嫁商业风险。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遵守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原则,营造公平、透明、非歧视、可预期营商环境。某中外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即将届满,中方股东滥用表决权拒绝分配利润,吉林法院依法保障外方股东权益,该股东扩大在我国投资,又注册了新的公司。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知识产权,判决某外国企业在国外形成的商业秘密依法应予保护;认可补交实验数据,判定某外国企业药品专利申请应予授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北京、上海法院的公正性、认可度全球最优。
持续打造纠纷解决优选地。完善涉外审判机制。制定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意见,创新涉外送达和跨境诉讼服务,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提高涉外审判效能。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公正高效调解涉外案件,两艘油轮碰撞后分别在我国和另一国提起平行诉讼,我国法院更早促成双方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展示了中国司法的公正、专业、高效。支持和监督仲裁发展,办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1万件,同比增长12.8%;办结申请承认(认可)与执行境外仲裁裁决案件108件。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坚持善意文明司法。依法依约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6061件,同比增长7.4%,协助送达民商事文书平均时间缩短12天。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972件,同比增长2倍,我国民商事裁判也得到越来越多国家承认和执行。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我国司法实践促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获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促进涉中欧班列、“一带一路”跨境多式联运和贸易融资便利化。联合国贸法会、环境署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录我国法院典型案例210件。促进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立足司法推动四大全球倡议实践。
五、恪守公平正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加强人民法院政治建设。系统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实践,编写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帮助全国法院干警强理论之基、解实践之惑。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强党性、塑作风、严纪律。深入开展向丁宇翔、边晓斌、王佳佳等英模学习活动,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忠诚履职、挺膺担当。13名司法人员恪尽职守,为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献出宝贵生命。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并阅核案件1416.3万件。强化典型案件裁判示范引领,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案件3200件,同比增长8.5%。最高人民法院制发司法解释15件、指导性案例20件、典型案例101批641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已入库案例5300余件,有力促进了裁判标准统一。审判质效持续趋优,“案-件比”下降0.07,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下降2.4个、0.6个百分点,减少衍生案220余万件。
用好科技赋能司法。推进全国法院在“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发挥网络贯通和规则统一优势,统筹办理异地关联案件、甄别纠治虚假诉讼,把全流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稳慎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坚持“辅助”定位,司法责任主体只能是法官。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各级法院党组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监督。对8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专项审务督察。落实法官惩戒制度。规范离任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全面建强基层基础。统筹调配使用政法专项编制1353个,将有限资源充实到审判任务最重的基层一线。规范聘请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3700多名退休法官为化解矛盾纠纷贡献“银发力量”。第二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脱薄”向强,10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引领。
六、恪守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办理代表建议469件、代表审议意见4072条、日常建议247件,专题研究、逐项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海事审判工作,切实提高海事司法能力。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专题调研、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3730人次,在接受监督中获得有力支持。认真落实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制度机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全国政协提案185件。积极采纳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建议,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204人次。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第六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共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8728件,依法改判3992件,同比分别下降15.3%、5.2%。专题分析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案件情况,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执行工作监督,合力解决“执行难”。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行各业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公开听证申诉信访案件1.6万件。与司法部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34万名人民陪审员为弘扬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发挥着更大作用。会同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各位代表,2025年“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人民法院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2026年工作安排
第一,忠诚履职,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宗教极端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等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治腐败犯罪。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网络空间治理司法政策。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做好释法说理,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完善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涉军维权工作。加强港澳台侨同胞权益保护。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第二,守正创新,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持续优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加强和规范先行调解。完善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数字法院建设。
第三,严管厚爱,锻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法院铁军。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一体推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担当作为。加快培养储备涉外、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专业化审判人才。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9日上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46.7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151件。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万人,提起公诉14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和13.9%。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5.4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发案超过二十年的命案凶手380人,让罪犯难逃法网。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3.4个百分点,促进服判息诉,修复社会关系,彰显犯罪治理效能。持续落实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5.5万人,起诉23.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1.5%和16.5%,全国涉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8%,醉驾治理成效不断巩固。
坚定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深化军地检察协作,起诉破坏军事设施、扰乱军事管理秩序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362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437件,推动加强军用机场、军用航道等保护。
持续推动网络生态治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网络水军”等违法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8.2万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6.9万人。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针对缅北白家、明家、魏家、刘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残害我国公民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依法以涉嫌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对285人提起公诉、从严惩处。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相关犯罪6142人,办理公益诉讼4456件,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依法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结合履职办案,针对发案单位、行业等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7万件,促进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全国县级检察院全面派员入驻综治中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化重复信访化解攻坚,落实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包案办理信访5.4万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以公正司法引领法治风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履职,以法律监督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稳定。全国检察机关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339人。王某与深夜潜入家中的行窃者搏斗致其死亡,陈某反抗不法侵害时致施暴者受伤,检察机关均认定属正当防卫,持续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万人,起诉2.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0.8%和20.5%,其中起诉吴英杰、唐仁健等原省部级干部44人。协同整治重点领域腐败,起诉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职务犯罪9174人。从严惩治群众身边腐败,起诉乡村振兴、养老服务、殡葬等领域职务犯罪7609人。依法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起诉832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同比上升7.3%。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7人,对李传良等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起诉13.7万人,促进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等打击走私出口战略矿产等走私犯罪。联合金融监管总局等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利用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实施洗钱犯罪3259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起诉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犯罪9797人,办理公益诉讼157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服务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假冒专利等犯罪1.9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658件,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4.7万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3亿元。部署开展鸟类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13件重大案件。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完善协作机制,加强长江、黄河、珠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3万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服务协调发展。积极参与城市治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京津冀、沪苏浙皖、川渝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同,支持广东检察机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保护协作。
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持续打击文物犯罪,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1536人,办理公益诉讼5248件。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加强涉外检察工作,起诉涉外刑事犯罪5.5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4件。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依法维护我国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在广州举办中非检察合作论坛,支持香港承办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服务大国外交。
三、坚持民生为大,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践行为民宗旨,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切实办好民生领域案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2万人,办理公益诉讼2.7万件。联合开展社保、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起诉相关犯罪5256人,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73件,守护老百姓“养老钱”、“救命钱”。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08人,促进平安医院建设。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494人,保障生产安全。
维护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侵犯英烈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599人,办理公益诉讼1863件。开展英烈和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组织加强抗日战争遗址保护,指导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传承红色基因。
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参与治理欠薪工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90人,支持农民工提起讨薪诉讼2.8万件,追索欠薪13.5亿元。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690件。上海检察机关针对某些快递物流平台“延误就罚款”、“投诉即扣费”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优化算法规则,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7.3万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5.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恶性犯罪必须惩治。协同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推进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促进增强“六大保护”合力。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
维护特定群体权益。强化妇女权益保障。深化与全国妇联等协作,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人格尊严等犯罪4.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2259件。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会同民政部等健全工作机制,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5.03万人,办理涉老年人监护、赡养等诉讼监督案件1562件。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联合中国残联等发布典型案例,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4723件。
保障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2180件。
完善便民利民检察举措。持续建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表达诉求。对权益受损但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2万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因案致困的4.3万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2亿元,彰显司法温度。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公平正义
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18件。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捕32.6万人、不起诉34.7万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1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侦查机关曾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提请批捕,甘肃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赵某作案,依法不批捕并持续监督,十五年后真凶落网。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7万件、监督撤案4.4万件。协同公安部专项清理刑事“挂案”27.8万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778件,法院审结471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占71.1%。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有罪改判无罪79人,无罪改判有罪51人。车某等3人因强奸、故意杀人、伪证案被判刑而持续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发现原案缺乏关键证据,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改判无罪;推动继续侦查、抓获真凶,依法提起公诉,做到不错不漏,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认真贯彻民法典,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万件,法院审结917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0.7%。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572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734人。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46件,法院审结38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76%。对涉嫌犯罪案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323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4.1万人,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10省11个监管场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依法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1.1万人,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369人次,着力提升刑罚执行质效。加强民事执行全程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万件。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行监督。对行政诉讼执行和非诉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万件。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公共利益,聚焦法定领域依法全面履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3.6万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2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6.9%。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7305件,99.8%得到裁判支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1372人,惩治司法腐败。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69人。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联合司法部制定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健全线上、现场、异地阅卷机制。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保障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1625人次,走访全国人大代表2257名。对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213件书面建议,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时提出的4011条意见建议,均认真办理、答复反馈。制定检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同步备案意见,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积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参与调研、检察听证等活动319人次。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76件。组织特约检察员专题调研检察工作。持续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执法司法履职制约。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159人。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认真复查,加强反向审视。
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定检务公开工作意见,推进“阳光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履职办案15.7万件次。对拟不捕不诉、申诉复查等案件,举行检察听证16.4万件次。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发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组织全国检察机关举行检察开放日7509场,接受社会监督。
六、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督察,统筹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凝聚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精神力量。17名检察人员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10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从严抓实整改提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
强化专业素质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引导检察人员做实“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8万人次。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强化公诉能力建设。加强办案指导,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8件、典型案例457件。会同教育部制定检校合作意见,组织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授课210次,邀请法学名师进检察讲学520次。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推动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54.3万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万人次。完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设置和运行机制。理顺跨省铁路运输检察院业务管理关系,优化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布局。完善对海事审判工作法律监督机制。
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一取消三不再”措施,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对捕后不诉、抗诉后未采纳等案件组织质量评查,推动做实“每案必检”。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96.9%,判决无罪、撤回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3.6%,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组织4期60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集中研修。开展全国基层检察院跨区域结对共建。加强检察对口援助,指导互派738名干部实践锻炼。组织业务骨干到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检察机关巡讲支教,培训2.4万人次。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有序实施数字检察规划,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试点应用刑事全流程辅助办案、数智案管等系统,基本完成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线监督模型837个,发现线索35.02万件,监督成案16.9万件,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小差距: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仍需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效性还有欠缺,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有待强化,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能力仍有差距,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我们将切实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第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第二,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第三,深化做实检察为民。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加强家事、社保、医疗、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军人军属、军队文职人员、退役军人等权益。加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第四,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高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和深度。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完善检察办案质效评价标准,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完善检察权运行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
第五,加强公益诉讼。全力配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进程,组织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完善配套机制。加强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持续提升精准性、规范性,充分彰显制度价值。
第六,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数字检察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