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956年2月14日《光明日报》2版刊发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颁布70周年。70年来,推普方针从“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到“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再到新时代的“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70年的推普经验,分析新形势下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不移地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助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意义。
七秩奋斗
70年的推普之路,是一条目标清晰、步伐坚定、成就卓著的奋进之路。这项事业在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战略部署下,历经奠基开拓、法治化推进与全面深化等重要阶段,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历史传承、文化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伊始,面对极高的文盲率与多样的语言方言隔阂的局面,推广民族共同语成为关乎国家建设、民族团结和教育普及的紧迫任务。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标志着这项工作进入全国性、系统化推进时期。这一时期以“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为方针,主要任务在于构建基础体系与营造社会氛围。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首先着力健全组织机构:在中央层面,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后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面统筹;各级政府也相继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工作网络。与此同时,基础工具的创新也为推广工作提供了关键支撑。1958年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学习普通话提供了科学、便捷的工具。学校被确立为推广普通话的“最基本阵地”,国家大规模开展师资培训,大量普通话教材、教学留声片的发行,为教育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社会的宣传动员也同步展开,逐步形成了“从学校到社会,基本上以学习普通话为荣”的良好风气。这一时期为此后普通话的大规模普及奠定了坚实的社会与人才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推普工作进入一个以法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特征的历史时期。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专门法的形式确立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标志着推普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时期,工作方针也与时俱进地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法治保障下,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城市语言评估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一系列制度得以建立并完善,构成了支撑推普工作的支柱。通过制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一套清晰高效的推普格局在实践中得以确立,即“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有效带动了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进入“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经过70年奋斗,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极低的水平,提升至2020年的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由80%以上降到2.67%,语言障碍基本消除,创造了在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国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的典范。在此基础上,新时代的推普工作在战略引领、教育支撑、文化浸润、科技赋能等方面达到了新水平。国家将主攻方向确定为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相继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和“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近年来启动的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更从源头夯实语言基础。这使得推普工作与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国家战略深度融合,成为促进民族团结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经验启示
从“书同文、语同音”到“人同心”,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伟大实践,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担当与人民情怀。回望70年,一系列成功经验共同构成了在超大规模国家实施语言统一与语言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历史和实践证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把握语言文字工作的正确方向,每一个推普方针、每一项重大决策和每一次战略抉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
第二,坚持以法治建设保障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我国已构建起以宪法为根本、国家专门法律为支柱、地方性法规规章为网络的多层次法治保障体系。这一持续完善的法治进程,将实践智慧转化为国家意志,确保语言文字事业规范、有序、持久、健康发展。
第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70年来,从紧密围绕全国性扫盲任务,到服务国家改革开放、服务信息化社会,再到服务国家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推广普通话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展开。
第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语言文字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人民。推广普通话工作通过扫除语言障碍、提升国民语言能力,成为促进社会公平与个体发展的重要基石。正是这一根本立场,使推广普通话工作赢得了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持久而深厚的内生动力。
第五,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高效协同的组织与动员体系。实践中,我们坚持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明确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推动教育、文化、广电、工信等相关业务部门紧密协作,并广泛动员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第六,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的紧密结合。推普工作始终坚持从我国多民族、多方言的基本国情和语情实际出发,既强调国家统一规划与目标引领,又尊重和鼓励地方结合区域、城乡和民族地区的实际进行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工作模式,既保证了中央政令的贯通,又激发了基层活力。
第七,坚持科学方法的创新。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是推普事业能够持续深化、历久弥新的关键。我们建立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制度,形成了面向不同群体的服务体系,为推普铺设了清晰的“轨道”,设定了稳定的规范,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可预期性与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第八,坚持技术赋能,以创新驱动引领发展。推广普及普通话70年的历程,始终伴随着关键技术应用,每一次重大技术革新都深刻提升了推普的效率、质量与公平性。20世纪50年代,我们积极运用广播、录音等技术,录制教学节目、灌制录音唱片、扩大标准音传播范围,为初期普及奠定了技术基础。进入新时代,我们将人工智能评测、大数据分析、智慧学习平台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入推普全过程。
重点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语言文字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是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根本指南和行动纲领。2025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完成首次重大修订,标志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进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规范化阶段。
修订后的法律首次明确强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写入立法目的,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并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制度明确写入法律,强化了对公民学习和使用权利的保护。新修订的法律积极回应网络信息时代和科技发展趋势,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并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政府网站等各类信息服务,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这为我们在新时代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了最权威的法律依据和最坚实的制度保障。
当前,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正站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节点。一方面,70年的奋斗为我们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普通话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异仍然存在,整体普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新时代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从以提高“普及率”、提高“普及数量”为主要任务的1.0阶段,迈入以提高“普及质量”、提升“语言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等为主要任务的2.0阶段。这要求我们超越单一的语言技能培训,构建一个服务国家发展、与强国建设深度融合的系统工程,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深度融入教育强国、文化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整体战略,全方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进程。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服务国家发展全局。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使其深度赋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健全并巩固“党委领导、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将语言文字工作转化为增强国家认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支撑力量。
第二,坚持精准施策,全力攻坚普及短板。当前推普的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普及转向如何高质量普及,我们要紧盯重点区域与群体,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分类推进,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难题。在区域上,实行一地一策,将力量和资源向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等基础薄弱环节倾斜。在群体上,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体系,抓早抓小,深入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固本强基,巩固学校教育教学主阵地,确保各学段学生语言能力达标;赋能增收,大力推进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职业技能”融合培训;补弱扩面,创新方式提升老年群体、基层干部等人员的语言应用能力。
第三,强化数字赋能,引领语言文字智能化发展。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合。构建高质量语言资源平台,建设国家语言文字大数据中心与关键语料库;创新应用场景,以智能技术全面升级普通话学习、测试与评测体系,开发智慧学习资源。同时,要加强网络空间语言文字规范引导,并大力提升中文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深化文化浸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经典润乡土”等计划,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鲜活载体的作用。通过广泛开展经典诵读、规范书写等实践,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在提升语言素养中增进文化认同、建立文化自信。
(作者:姚喜双,系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会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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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语言标尺 筑文化基石
——《现代汉语词典》的时代使命
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责成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以确定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现代汉语词典。同年7月,编写《新华字典》的新华辞书社和民国时期编写《国语辞典》的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并入语言研究所,加上研究所的部分人员共40人组建词典编辑室,吕叔湘先生任编辑室主任和《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主编。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1958年开始编写《现汉》,1960年印出“试印本”征求意见。1961年丁声树先生接任室主任和主编,1965年印出“试用本”送审稿,并于1973年内部发行,1978年12月《现汉》正式出版。此后多次修订,目前已出至第7版。
经过70年的洗礼和沉淀,《现汉》凝聚了几代学人的心血和智慧,始终聚焦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发展需要,不负使命,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我国是多民族、多语言、汉语内部方言众多的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历来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20世纪50年代国家就确定了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进入新世纪,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仍然是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指出,“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2025年底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为“国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从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再到新时代,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从“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到“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再到“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普及力度不断加大,普及程度和质量不断提高。《现汉》作为语文辞书的典范,以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对推广普通话、消除语言隔阂和方言障碍、消除文字分歧、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提高全民语言文化素养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现汉》根植于现代语文生活,兼收通行相对广的方言词(包括港澳台等地区词)和口语词,用“〈方〉”“〈口〉”标识,客观记录和反映了现代汉语词汇的丰富面貌。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汉》是各民族使用的共同语词典,对增进各民族交流、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一些词语进入汉语,《现汉》收录这些词语并标注语源,如【戈壁】【孜然】分别标注“[蒙]”“[维]”等。《现汉》的经验还能为民族地区辞书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以《现汉》为母版的汉维对照版、汉藏双语版等的编纂和出版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过程中“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的体现。
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增强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现汉》落实规范文件所制定的规范标准,其内容本身就是语言文字规范性的体现,能够给规范文件的制定提供参考和依据。《现汉》的规范化意识具体表现在注音、字形、词形、释义等多方面。
汉语规范化首先要实现语音规范化,重点在于字音的统读。《现汉》的编纂和普通话审音准备工作同时起步。审音准备工作由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与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合作,《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1963年辑录)由《现汉》主编丁声树先生最终审定。辞书编纂和规范制定融为一体,实现了辞书规范与语言规范的统一。
字形和词形的规范是《现汉》规范性的重要体现。《现汉》以简化、整理过的规范汉字为正体,繁体字和异体字附列在后。《现汉》系统整理了所收多字条目的不同写法,使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加以呈现和引导,体现了在促进汉语规范化这一历史使命上的自觉担当。
释义是一部词典的灵魂和生命。《现汉》释义的规范性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一是释义的语言合乎规范,对词义理解准确、概括精当;二是收录的词义合乎规范,能够反映现代汉语普通话词义系统。
规范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现汉》坚持“守正创新”,紧密贴合社会语言生活,处理落实语言规范与反映语言生活实际的关系,以确保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语言文化需求。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中文是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和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写入立法目的,并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025年12月16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 提高全民语言文化素养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实现科学阐释、教育普及、资源开发、数字赋能、队伍建设、推广传播、交流互鉴等协同发展。《现汉》蕴含很多历史和文化信息,践行着以语文辞书建设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的时代课题。
附列繁体字,不忘汉字来时路。汉字在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中经历多次演变,始终使用并发展着,从未中断。繁体字作为汉字的一种历史形态,跟其他汉字形态一起,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民族智慧。《现汉》在推行规范汉字的同时,以括注的方式列出繁体,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汉字传统的表意性,体现了文化的延续性。港澳台地区和部分海外华人社区仍使用繁体字,词典保留繁体字也有助于维系共同的语言文化认同。
指示旧读和文白异读,记录语音变迁。汉语语音不仅因历史的变迁而演变,还因地域差异而产生各种形态,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现汉》推广普及普通话,在落实语音规范的同时,保留了一些较为常见的历史读音,用“旧读”体现,如“夸父(旧读fǔ)”,“大乘(旧读dàshènɡ)”。这种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约定俗成”与“文化溯源”的关系。而“嚼jué义同‘嚼’(jiáo)”“剥bō义同‘剥’(bāo)”等对文白异读的交代,则为观察标准语音系对方言音系的影响提供了一个窗口。
标注时代信息和语源,系联词语的时空特点。《现汉》用“〈书〉”标注书面上的文言词语,有时在释义中用“旧时”“古代”“多见于早期白话”等对不同时间层次的词加以说明。用“〈古〉”标注古诗文中常见的古今字或通假字,如在“队”下注“〈古〉又同‘坠’”,“蚤”下注“〈古〉又同‘早’”。外语借词附注外文,如“沙龙[法salon,客厅]”。这些常用词语的语源标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
收录文化词语,诠释中华文化气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实践智慧,滋养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现汉》收录了大量典型的文化词语,包括历史文化词语、思想文化术语、成语典故,以及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词语等,埋下了很多文化记忆脉络。《现汉》以条目为载体,“润物无声”地讲述中国故事,展现中华文化的博大气象。这是《现汉》文化自觉的体现,也是对文化根脉的守护。
习近平主席在致2024世界中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文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智慧,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重要公共文化产品,支持服务国际社会开展好中文教育是中国作为母语国的责任。由《现汉》系统确立并推广的汉语语音、形体、语义、语法等规范,为全球中文教学与学习提供了权威、统一的标准。《现汉》的国际化编纂与应用是推动中文走向世界的基础性工程。《现汉》蕴含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使它成为世界了解和学习中华文化的重要窗口,有助于促进文明互鉴、增进国际理解。《现汉》的数字化辞书,为传统辞书的现代化传播与利用创造了条件。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立足新的历史条件,《现汉》必将继续锤炼和提升自身,积极主动对接与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为助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苏颖,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词典编辑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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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化70年的感想
简化字是1956年开始分四批颁布的,至今整整70年了。在20世纪50年代,文盲甚多,国家急切需要发展,简化字比繁体字大约省了一半笔画,对扫除文盲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建国初期的汉字简化在当时的中国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简化字也利于小学生识字。周恩来1958年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说:“河南一位老师向小学生介绍简化字,说‘豐收’的‘豐’字今后可以简写成三横一竖的‘丰’字,孩子们高兴得鼓掌欢呼。”
汉字产生以来,在书写上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刻写时期”,汉字用青铜刀刻写在龟甲、兽骨上。二是“书写时期”,汉字用柔软的毛笔书写在竹简、绢帛、纸张上。三是“打写时期”,汉字靠敲击键盘等方式呈现于屏幕。
前两个阶段跟后一阶段有两个重大不同。第一,前两阶段是一笔一画书写的,是“笔画时代”;而后一阶段多凭借拼音输入,整体呈现。在后一阶段不论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都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这是个长期存在的情状,是历史性的变化,但丝毫不影响汉字的使用。因为汉字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供人们“视读”的,是“目治”的交际工具。汉字在数智时代呈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更清晰。第二,前两阶段都写在某种材质上,或是龟甲、兽骨,或是竹片、木片,或是丝绸、纸张等,处于“材质时代”,后一阶段则不需此类材质。数字化保存的汉字实际是个信号,可根据需要而显现、打印、保存、传递等。这对阅读有重要影响,前两个阶段必须阅读纸质等文本,系“一元阅读时代”;后一阶段开启了屏幕阅读,由此进入两种阅读并存、未来长远的“二元阅读时代”。
在世界文字之林,汉字有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就是它除记录汉语外,还是一种艺术品。汉字是由线条组合成的图形,显示出多样的构图美。有的雄浑,有的挺秀,有的婀娜……历代有不少书法家,如秦朝李斯善写小篆,汉代蔡邕擅长隶书,三国时吴国皇象工于章草,晋代王羲之行草造诣深厚,唐朝张旭以狂草闻名于世……有的还兼书画两门儿,如汉代蔡邕、晋代顾恺之等。
从繁简字的角度看,现今书法作品中,有写简化字的,也有写繁体字的。怎么看待这种情况?简化字早已为十几亿人谙熟、常用,因此,人们对简化字书法作品更能理解。当然,有人从古雅意趣着眼,写繁体字书法作品,也是完全可以的。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书法“可以使用繁体字”。
现今的人们了解繁体字,有时对理解趣闻、故事有助。例如,泰山上有处清代石刻,写“虫二”两字。“虫”是繁体字“風”去掉外框(及一撇),“二”是“月”字去外框。“虫二”寓意“风月无边”。这是成语,意为“风景非常优美”,亦关涉繁体字。
了解繁体字其实很容易,《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有的字头后有括号,括号里的字就是繁体字,例如“愤(憤)”“冯(馮)”。如果括号里的字带星号,则不是繁体字,而是异体字,如“背(﹡揹)”“杠(﹡槓)”。当然,也可以查阅《繁简字对照字典》等。
七十年来,简化字完美地为社会各领域服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影响力的不断跃升,简化字将走向更为广阔的世界文化舞台。
(作者:杜永道,系《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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